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本规则适用于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现货试运行及运行期间的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主体是指参与电力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主体(独立储能等)、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
电力市场信息按照年、季、月、周、日等周期开展披露。预测类信息在交易申报前披露,运行类信息在运行日次日披露。现货市场未开展时,可根据市场运行需要披露周、日信息,现货市场不结算试运行期间暂不披露现货市场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周期分为年(季)度、月度、日等,各有关经营主体须按要求及时开展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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