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直供电的场景下,会有电网公司,物业公司和终端用户这三类主体。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按照电价传导和电费链条上看,电网公司向物业公司收费,物业公司再向终端用户收费。
物业公司作为居中的主体,对电网公司来说是直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来说就是转供电主体。
一个好的物业主体,在电费方面应该做到信息公开,价格透明,费用透传。
但作为用户也不会仅仅是一个价格接受者。
有些时候,用户也可以结合自身的电量和电费,对物业的直供电电费(电网侧缴费)进行“向上管理”,最后达到双赢的目的。
今天就来分享一个工业园区的转供电费管理案例,我们先来看看基本情况。
园区转供电概览
这是一家坐落在河北南网的工业园区主体,园区10kV供电,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彼时尚属于电网代理购电用户。
园区内共有2台2000kVA的变压器,其中一台变压器T1,独立给用户A供电,其余一台变压器T2,分别给用户B、C、D以及物业供电。
物业公司目前执行分时电价,对园区内4家用户以及自身用电单独进行了计量。
整体内部的供电结构如图所示,接下来我们看看电费转供的情况。
电费转供情况
先说电量的转供,每个用户,包含物业自身,每月都会抄录总用电量,分并不区分分时电量。
电网公司计量表总电量与5个主体的用电量之和作差,为整个园区内的损耗电量。
这个损耗电量会根据每个主体的电量进行分摊,最终每个主体的结算电量 = 表计电量 + 分摊损耗电量。
这种分摊方式非常明确,从物业公司发布的电量明细中也可以看到全部这些计量和分摊信息。
对于电价,园区物业没有采用分时电价传导的方式,而是选择了平均电价的传导。
但这个平均电价并非是电网公司电费账单上用总电费除以总电量而得出的平均电价,而是这个总电费剔除掉基本电费后的剩余电费。
实则相当于是把电量电费和力调电费的总和当成了求取平均电价的分子。
当月物业公司电费账单局部如图,总费用合计193028.08元,剔除基本电费93200元后,剩余费用为99828.08元。
园区月总用电量149250度,计算平均电价为0.668865元/度,即以此价格向用户传导电价。
所以用户缴费中的电量电费就可以根据上述的结算电量和传导电价得出,不过我们需要讨论下基本电费的传导。
对于基本电费,该园区物业以容量的方式向供电公司缴费,而对应内部的用户,因为A单独使用1台2000KVA的变压器,所以该用户的基本电费也完全按照容量缴费。
其中物业公司基本电费为93200元,用户A每月基本电费为46600元,为其一半,而剩余的一半由B、C、D以及物业分摊。
这4个主体在分摊另一半基本电费时,选取了按照电量进行分摊的方式,最终每个用户,包含物业主体都是以“电量电费+基本电费”的方式结算每月应承担的费用。
向上管理
我们就以上述某月的结算账单为例,测算一下园区整体,以及每家用户的平均电价。
可见园区主体的均价高达1.3元/度,用户这边除了用户A的均价为1.2元/度之外,其余用户,包括物业自身用电的度电均价都超过了2元/度。
这是极其不合理的一个电价水平,原因可想而知,“基本电费占比过大”,这个园区整体应该向电网公司申请进行“容改需”。
而这也是现实场景下租户A在安装能源管理系统时与协作方共同发现的问题,4000kVA的变压器容量,实际最大需量不足三分之一。
改需后的电费传导
进行容改需后,园区主体的电费必然会有较大的下降,而这势必也将降低每个用户的电费。
电量电费电费的传导方面无需做方式上的修改,这家物业公司的损耗计量和分摊方式完全合规合理,而且做到了信息透明。
而基本电费的传导,可以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就是基于当月的需量基本电费总额,由内部5家主体按照实际结算电量进行分摊。
用户A的电量占比较大,分摊较多,这也合情合理。
第二种,就是依然还是向电量较大的用户A单独收取需量基本电费,其余用户来分摊剩余部分。
这种方式需要物业的表计也有单独计量实际最大需量的功能。
第三种,就是每月确认电网企业收基本电费时依据的月实际最大需量的数值和实际发生时间,然后对应每个用户在该点位的实际功率值进行拆分。
当然,电网的表计和用户表计之和之间的偏差还是要根据用户表计数据进行分摊。
这种方式对计量要求较高,需要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程度。
选取何种方式还是要物业公司结合自身的计量设备建设情况并和全部用户商议解决,这其实已经是利益分配的问题,而不是责任分担的问题。
因为这个向上管理的举动,对于园区内的全部主体,包含物业公司,都是受益的一方。
而在更大范围内,这是个零和的过程,有人受益,就会有人受损,别怕,合理合规合法,而且“受损”的那一方也不在乎这点儿~
物业的选择
不仅是这种向上管理基本电费的园区场景,还有一些适宜单一制改两部制的商业楼宇场景。
假如作为直供电主体的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缴费方式来降低物业整体电费的话,他们有没有这个动力呢?
按道理来讲省钱还不好么?可是因为一些转供电的问题,很多物业觉得省掉的钱相当于给租户也省钱了,自己最终可能也没有留下多少,所以没有很大的动力去进行这个改类。
黄师傅理解这个想法,但还是想说格局未免小了一些。
好的物业提供好的服务,摆在面前的,改个手续就能降电费的事儿都不想做,其余的方方面面可想而知。
而对于一个物业公司来讲,我觉得向上对电网,做好自己的电费管理尽量降低度电成本,向下对租户,做好电量的计量和公式,电价的合规传导,才是事关电费的要事。
下一篇,我们依然在园区物业这个场景下,聊一聊如果分布式光伏或者储能要在这里进行部署的话,会对电费带来何种影响。
原标题:非直供电(九):工业园区用户的向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