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29日发布关于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出具备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条件且有项目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征集范围包括绿色出行、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生态系统碳汇、非化石能源利用领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碳普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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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的通知

2024-09-30 15:44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29日发布关于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出具备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条件且有项目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征集范围包括绿色出行、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生态系统碳汇、非化石能源利用领域。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具备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条件且有项目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

(二)征集范围包括绿色出行、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生态系统碳汇、非化石能源利用领域。

二、基本要求

(一)方法学建议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要求,体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具有科学性、普适性,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实现温室气体清除。

(二)依托的项目位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项目核算边界清晰,产生的碳减排量真实、准确、可核查。

(三)已在其他部门申报的方法学建议不再征集。

(四)碳普惠方法学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方法学简介、方法学文本及编制说明等。方法学建议提出单位按照《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大纲》(附件1)编写方法学建议材料,填写《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科研楼21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houchu@tj.gov.cn。我局将组织开展碳普惠方法学建议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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