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高安镇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方案适用于高安镇范围内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电客户。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重点限制以下用电: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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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县高安镇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发布!重点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

2024-09-10 11:49 来源: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高安镇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方案适用于高安镇范围内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电客户。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详情如下:

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安镇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江高安府发〔2024〕63号

各村(社区)、各站所室:

现将《高安镇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高安镇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网电力供需预测情况,2024年垫江县电力供需缺口较大,迎峰度夏期间供需形势“总体基本平衡,时段性缺电”的特征更加突出。为更好的应对用电负荷紧张局面,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在用电负荷高峰情况下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重要用户正常用电,保障用电企业有序生产,将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调度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高安镇范围内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电客户。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一、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开展。

(二)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重点用电需求放在有序用电工作的首位,常态管理、动态调整,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减少限电影响。

(三)按照“四定”原则(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将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到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制定有针对性的有序用电措施。

(四)有保有限,区别对待

优先保障以下用电:

1.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2.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4.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5.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二、调控方式

根据电力缺口和各地负荷控制能力综合运用错避峰、负控、停限电等方式实施有序用电。

1.错避峰方式

当出现非持续、小负荷缺口时,采取错避峰措施实施有序用电调控。通过安排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生产工序、非连续性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调整周休、设备检修等方式参与错避峰用电,组织用户转移、削减或中断用电负荷,减少高峰用电需求。

2.限电方式

当出现较长时间的持续性负荷缺口时(持续天数超过2天、电力缺口较大时),先启动错避峰方案,超出部分采取负控等限电方式。

3.拉闸限电方式

当电网出现较长时间的持续性负荷缺口的特殊情况,错避峰方式和限电方式不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情况下采取拉闸限电。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家礼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高华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建管办、镇市政办、镇供电所、各村(社区)。

(二)工作职责

1.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大楼办公用电的综合检查,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

2.镇经发办对各村(社区)及用电客户有序用电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组织商业、餐饮等用户在大负荷期间降低空调负荷。

3.镇供电所负责分析和评估工业企业参与错避峰和停限电的能力,提出合理分配各用户的可限负荷建议,督导工业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方案。

4.镇建管办负责组织所有在建工地在大负荷期间9点至24点时间段内停止一切生产用电。

5.镇市政办负责在大负荷期间19点至22点时间段内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

6.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电力用户的日常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

1.镇供电所密切跟踪电力需求走势,精准预测高安镇电网电力供需形势,预判将出现供需缺口时,根据县电力公司安排,供电公司要求及时通过提前约定的告知方式,对企业履行告知义务,指导企业妥善安排生产,相关企业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要立即响应,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内部负荷调控指标落实到位。

2.在启动有序用电期间,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商业单位以及公共机构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照明等其他用电负荷按实际需求减少20%以上;景观照明22:00前一律暂停亮灯用电(招牌照明用电除外);晚间城市路灯延时亮灯,在亮度适当的情况下,道路两侧错开启用。

3.当电力供应矛盾缓和后,及时发布解除有序用电信息,通知广大客户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

(二)强化督导检查

1.加强对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充分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和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监督检查有序用电工作。

2.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做好停限电通知工作。在电力缺口较大,确需要采取拉闸措施时,要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执行。限电前供电企业相关供电所将限电信息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迅速通知限电客户,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在停限电期间要对居民小区张贴限电公告。

3.做好供电服务应急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服务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处理。加强客户服务情况分析,及时解决敏感时期限电、供电质量、业务超期等社会关注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有序用电纪律

镇供电所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调度部门依据有序用电方案下达的调度命令和用电计划,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严密监视用电负荷,对超指标用电的,要及时报告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凡纳入有序用电实施方案调控范围的用电企业须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措施,在限电时间内主动停止生产性用电负荷,或将用电负荷压减到下达的限电指标范围内,主动让电于民,不得绕越负荷控制终端或使终端控制功能失效,超过下达的限电指标用电。

镇经发办在本方案实施期间,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开展有序用电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序用电和调度纪律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查处。对保电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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