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对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景宁县,企业有效参与由供电公司发起的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业用电主体给予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
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移峰填谷时段,实际平均移峰负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集中检修按天累计进行补贴,补贴标准0.5元/千瓦。日平均负荷响应率超过签约指标110%部分不予补贴,响应率超过50%(含)且低于100%(不含)的补贴标准按80%折算;响应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
移峰填谷按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进行补贴:
1.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达到100kW及以上,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0.4万元;
2.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达到200kW及以上,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0.7万元;
3.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达到400kW及以上,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1万元;
4.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不可叠加享受。
本办法实施后,注册地在景宁县,在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时,有效参与响应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上述工商业用电主体,为纳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电力需求响应资源池内的工商业企业,相关企业需提前在“网上国网”app完成签约,在响应前答复响应邀约,并在响应时段有效完成负荷调节获得省级响应补贴的,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核算有效后可获得电力需求响应补贴。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额外给予4元/千瓦时的补贴。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详情如下: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工业局
2025年6月17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部署,做好我县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保供电、稳经济、促发展工作,根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空调负荷调控能力建设补贴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在景宁县范围内,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并有效参与空调负荷柔性调控的用户(分钟级调控型用户)。
(二)补贴标准
分钟级调控型用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户。
二、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景宁县,企业有效参与由供电公司发起的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业用电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移峰填谷时段,实际平均移峰负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集中检修按天累计进行补贴,补贴标准0.5元/千瓦。日平均负荷响应率超过签约指标110%部分不予补贴,响应率超过50%(含)且低于100%(不含)的补贴标准按80%折算;响应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
移峰填谷按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进行补贴:
1.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达到100kW及以上,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0.4万元;
2.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达到200kW及以上,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0.7万元;
3.实际平均移峰负荷达到400kW及以上,给予年度一次性补贴1万元;
4.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不可叠加享受。
(三)触发条件
企业需自主参与集中检修,将原定安排的生产检修计划安排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具体时段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执行检修,企业需自主参与计划性移峰填谷,将厂休日原本为周六、周日的调整至周一至周五,将工作日高峰用电转移至周六、周日用电。
判断条件:在工作日移峰时段(早峰08:00-11:00.腰荷13:00-17:00、晚峰17:00-22:00),企业用电平均负荷下降至正常生产时的10%以下,且仅保留办公、生活等保安负荷,视为响应成功,可享受实施补贴。
(四)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根据企业参与计划性移峰填谷情况,计算补贴金额。清单报送县发改局,通过后公示一周。
三、电力需求响应补贴
(一)补贴对象
本办法实施后,注册地在景宁县,在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时,有效参与响应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上述工商业用电主体,为纳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电力需求响应资源池内的工商业企业,相关企业需提前在“网上国网”app完成签约,在响应前答复响应邀约,并在响应时段有效完成负荷调节获得省级响应补贴的,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核算有效后可获得补贴。
(二)补贴标准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额外给予4元/千瓦时的补贴。
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三)触发条件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优先以省能源局公示的响应结果为触发依据。
(四)补贴公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根据省能源局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公示结果、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支付依据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结合省级响应补贴进行审核,并公示一周。
四、虚拟电厂负荷管理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5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有效参与由供电公司发起的虚拟电厂负荷管理,包括生产负荷、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负荷,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业用电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在虚拟电厂负荷调控期间,实际平均响应负荷给与补贴,补贴标准为1元/千瓦,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三)触发条件
企业用户根据供电公司下发的虚拟响应执行时段进行负荷压降,视为响应成功,可享受实施补贴。
(四)补贴公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根据省能源局虚拟响应执行时段补贴公示结果、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支付依据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结合省级响应补贴进行审核,并公示一周。
五、光伏调控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有效参与由供电公司发起的分布式光伏调控,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用户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分布式光伏调控期间,实际有效响应负荷给与补贴,补贴标准为0.5元/千瓦,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三)触发条件
企业用户根据供电公司下发的分布式光伏调控规则在执行时段进行有效负荷响应,视为响应成功,可享受实施补贴。
(四)补贴公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根据省能源局分布式光伏调控补贴公示结果、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支付依据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结合省级响应补贴进行审核,并公示一周。
六、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补贴
(一)水电响应补贴
对纳入微电网群采用峰谷电价的核心水电站,在微电网平衡或离网模式下,为满足微电网区域绿电电力供应,由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统一控制所发的谷电时段电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每千瓦时补贴该水电站峰谷电价差值(根据水电站投产时间段,补贴范围在0.32-0.357元/千瓦时)。
(二)储能响应补贴
对纳入微电网群的电网侧储能,在微电网平衡或离网模式下,为满足微电网区域电力供应,由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统一控制的峰电时段充电电量给予0.58元/千瓦时的经济补贴。
(三)有序负荷管理
对新建储能用户,在有序用电期间,向相关部门争取降低该用户负荷压降比例20-40%。储能容量大于100千瓦/200千瓦时的用户,在有序用电期间,争取调整有序用电的优先级。
(四)触发条件
1.国网景宁县供电公司根据微电网群发用电预测情况和绿电供应需求,初步确定需要调用的水电、储能时间段,并向县发改局报备。
2.国网景宁县供电公司通过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对微电网
内核心水电站和储能进行发电及充放电自动控制。
3.经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评估无需再调用核心水电站和储
能资源后,系统控制机组停机,储能停止充放电,交由水电站及储能业主按照电力调度规程转为常规运行。
4.如遇电网故障等极端情况需要微电网离网运行的,应迅速处置,优先保障用户快速恢复可靠供电,事后再向县发改局报备。
(五)补贴公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根据每季度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调用记录、企业(个人)提交的《景宁县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水电、储能调用补贴申请表》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进行审核并公示一周。
七、补贴金额
由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每年预算安排40万元,单项补贴不能足额发生时,在补贴总额不变前提下,单项间互转补充。若补贴超过上限,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八、拨付流程
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类负荷管控措施,公示无异议后,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统一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经县发改局审核确认后报县财政局按流程拨付,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应在资金到位后完成发放至用户预交费电力账户。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有效期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每年补贴一次。
(三)与本文件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四)如后续上级出台新的电价或负荷调控补贴政策,按上级要求作相应调整。
(五)本办法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6月17日印发
《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5-06-26 15:05信息来源:景宁县发改局浏览次数:4分享到:
一、文件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夏季用电高峰期的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随着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光伏及水电站发力波动性大,夏季高温持续时间延长,居民用电急剧攀升;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工业用电需求稳步增长,电力供需平衡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缓解电力紧张局面,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需制定科学合理的补贴政策,运用多元调控手段,通过价格信号和经济激励引导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行为,特出此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空调负荷调控能力建设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效参与空调负荷柔性调控的用户(分钟级调控型用户)可获得补贴。
2.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并自主参与集中检修的用户,将原定安排的生产检修计划安排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具体时段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执行检修,企业需自主参与计划性移峰填谷,将厂休日原本为周六、周日的调整至周一至周五,将工作日高峰用电转移至周六、周日用电。满足判断条件:在工作日移峰时段(早峰08:00-11:00.腰荷13:00-17:00、晚峰 17:00-22:00),企业用电平均负荷下降至正常生产时的10%以下,且仅保留办公、生活等保安负荷,视为响应成功,可享受实施补贴。
3.电力需求响应补贴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额外给予补贴。
4.虚拟电厂负荷管理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户,按照企业在虚拟电厂负荷调控期间,实际平均响应负荷给与补贴,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5.光伏调控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户,按照分布式光伏调控期间,实际平均响应负荷给与补贴,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6.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补贴
对纳入微电网群采用峰谷电价的核心水电站,在微电网平衡或离网模式下,为满足微电网区域绿电电力供应,由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统一控制所发的谷电时段电量予以补贴由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统一控制的峰电时段充电电量给予经济补贴。
三、文件依据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适用对象
注册地在景宁县范围内,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并有效参与文件内各类负荷措施用户。
五、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景宁畲族自治县空调负荷调控能力建设电力移峰填谷及需求响应补贴实施办法》(景发【2023】42号),新文件增加了光伏、储能等补贴措施。
六、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工业局。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因为气温回升,用电负荷增加,急需组织实施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控,自公布之日未满60日即施行。本文件有效期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2025 年至 2028 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每年补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