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售电公司的历史和未来,笔者拟通过2~3篇文章对其发展历程、未来的功能与定位、业务模式进行探讨,欢迎各位读者讨论、批评。
8月16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提出对340家省内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这其中除了1家售电公司是因为工商注销外,另外339家均因3年内未参与交易而被退市。山东的通知并非偶然事件,2024年上半年以来,已有数个省份(包括广东、广西、蒙东、新疆、天津、河南等)发布了对于部分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其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1年11月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其中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售电公司连续三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经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调查确认后,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来源:微信公众号“墨墨平书”作者:曹亮)
山东作为国内用电量TOP2的大省(2023年全年用电量预计已逼近8000亿)和现货市场正式运行的省份,2024年以来每月实际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数量在百余家,大概是其省内注册售电公司数量的八分之一(总数含本次退市公司数量),这种交易活跃数量与注册数量的强烈反差,也是全国的普遍现象,说明大部分注册售电公司都处于躺平状态,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相信未来各个省份都会有越来越多的僵S售电公司被清理,退出历史舞台。但它们中的很多,也曾经勇立潮头,盆满钵满。
自2015年3月中发【2015】9号文发布之后,伴随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在售电侧“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的东风,售电公司的诞生如雨后春笋,2018年时全国甚至有上万家在册的售电公司,这其中主要包括三类:发电企业的售电公司、民营社会资本售电公司和电网企业售电公司。通过手握用户资源+信息差,在电力交易规则逐步走向完善之前,其中不乏一些售电公司收获了泼天的富贵。彼时,售电公司赚钱容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2015年电改初期,如同任何其他变革的初期一样,少部分人和机构率先掌握了售电业务的游戏规则。这种只有少部分人和机构掌握的游戏规则,就构成了信息差;2015年的全社会用电量在5.6万亿千瓦时,当年的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超过0.6元/千瓦时,这就构成了一个接近3万亿元的巨大基础市场,信息差+巨大基础市场,就具备了产生天量财富的可能性。
(2)2015~2018年上半年,国内处于电力相对过剩的周期,彼时国内煤炭行业正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煤价格处于相对低位,发电企业在电力批发市场竞价时给出的价格与政府核定的标杆电价相比降幅较大,加上售电市场初期管理相对宽松,2016年初部分省份(以广东为例)电力零售市场与批发市场的价差一度逼近了0.14元/千瓦时,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意味着售电公司只要掌握用电量1亿千瓦时的客户,就能价差套利千万元以上。
(3)市场初期,粥多僧少、肉多狼少。熟谙规则、掌握发电侧、大用户侧两端资源的从业者(机构)赚到第一桶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毕竟,赚大钱向来都深度依赖历史发展的进程。
时间进度条走到2018年,电力相对过剩的现象基本缓解,在电力批发市场上,发电侧没有了降价售电的压力;加上超额利润引发的“人傻钱多速来”效应逐步显现,零售侧开始内卷,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的信息差逐步缩小,零售侧电价与从批发市场的“拿电”价格差值快速缩小,利润空间被压缩。同时,经过3年的售电业务实践,国家和地方政府也逐步发现,电改的初衷本来是“发现市场价格,让利于民”,而售电公司的超额套利现象显然与改革的初衷格格不入,于是也开始从管理上对电力交易价格和售电公司的利润空间进行限制,让超额套利成为历史,但彼时的度电套利空间仍有几分钱(如广东省2018年6月,每度电仍有接近4分钱的利润),虽然不比之前动辄度电1毛+的利润,但相较于2024年按厘计的度电利润,仍属天价。
国内电煤年度长协价格走势图(2020.3~2023.3)
2021年上半年开始,受到疫情影响及我国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初步完成,煤炭行业结构、产能逐步趋向合理,电煤价格进入上行通道,这也导致发电企业成本快速攀升,不少燃煤电厂亏损,在电力批发市场上能够向售电公司的让利空间极为有限,于是售电市场的交易差价进一步缩小,售电行业真正步入红海,饕餮盛宴散场。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售电公司进入分化期,岁寒之余,也不乏常青松柏傲然屹立,他们基于各自优势和特征,在业务模式、功能定位上进一步思考,然后毅然前行,跨越荆棘,红海捕鲨。
下一篇将重点探讨当下售电公司的功能与定位,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