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冀北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本次信用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冀北地区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批发用户(名单见附件1),暂不包括其他市场主体。
请名单中市场主体于2024年7月1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上传。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未提供合格佐证材料的,相应指标按零分处理。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冀北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冀北各相关市场主体:
依据《冀北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通知》(冀北交易〔2024〕7 号),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启动开展2023年度冀北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组织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场外指标申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冀北地区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批发用户(名单见附件1),暂不包括其他市场主体。
二、参与评价的市场主体仅需申报场外指标,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企业信用记录指标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版及信用中国网站记录截图为准(若缺乏历史数据积累,可以现有数据代替),企业纳税记录以省级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纳税等级截图为准,售电企业各财务状况指标以经审计的当年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为准)。
三、请登录冀北交易平台,通过【首页】-【信息提交】模块上传申报材料,上传业务类型选“2023年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场外指标上报”。操作手册及申报表格模板见附件2、3。
四、请名单中市场主体于2024年7月1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上传。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未提供合格佐证材料的,相应指标按零分处理。
交易中心联系人:李沐 010-56581178
杨芮镔 010-56583455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