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到,2024年,加大重点项目用能保障力度,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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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

2024-06-07 13:45 来源: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6月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到,2024年,加大重点项目用能保障力度,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

原文如下: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实施)

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抓好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8个,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推进市重点项目55个,区重点项目100个左右。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亿元以上。

(一)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重大项目攻坚,用好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支持省市重大项目加快审批、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统筹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建设,针对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招引一批、谋划一批”力度,明确“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计划。(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投促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及基金投资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配套、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75.9亿元。其中,道路提升改造、路口路段治堵等交通项目安排资金11.39亿元;环境综合整治、景观修复、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安排6.86亿元;义务教育配套、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未来社区等民生保障类项目安排31.04亿元,支持政府产业基金15.9亿元,环卫、派出所、消防站等其他专项项目安排10.71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创投)

(三)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全区争取专项债储备资金需求不少于100亿元,争取一般债、中央特别国债不少于15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区争取批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以上,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应批快批。全年完成经营性用地做地3000亩,具备出让条件1500亩。全年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加大重点项目用能保障力度,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条”、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5条举措清单,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七)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领域补短板,精准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充分发挥区属国企作用。支持区属国企提升投资主力军地位,依托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2024年,区属国企力争完成固投200亿元以上,鼓励通过专项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各区属国企)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支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2024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争取达到4.5%,新增国高企2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实现技术交易额3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86%。(注:科技创新政策均包含市区两级经费)

(九)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48.42亿元,全力打造科教高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对省以上实验室和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五星的在建省实验室,按省市相关政策给予配套补助。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进行配套支持;落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省属科研院所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十一)建设高水平大学。深化与浙江大学等高校战略合作,支持相关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持续深化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端科教资源集聚。积极争取西湖大学财政补助资金,完成校园三期建设,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加快推进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双浦校区建设,深化科教融汇。落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加强基础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科创投、西湖云创、之江城投)

(十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牵引、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机制,力争国产替代2项以上。其中,对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竞争类重点科研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三)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科技局)

(十四)更大力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对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最高可按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额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最高可按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同时,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的企业,按规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

(十五)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总部建设。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率。对企业牵头建设新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认定的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以及依托企业建设且绩效考核优秀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按实到省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的企业研发总部,最高可按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外商在杭依法投资设立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按实到省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按其年度新增研发投入额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六)支持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省、市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政策,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化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落实省、市关于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风险补偿机制,对购买科技保险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50%的保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可补贴50万元。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科创平台、科技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绩效,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按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技术合同需经认定登记),单个企业年度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十七)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五星、四星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三星及以上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孵化的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的,给予所在孵化器每家最高15万元的绩效奖励。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为省级孵化器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省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八)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持续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持续实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九)全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落实省引才计划和科技领军企业人才自主评审有关政策,省、市对高端外籍专家、海外工程师和卓越工程师支持政策。对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获得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持续完善企业引进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发改经信局)

(二十)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省、市科创金融服务政策。通过担保公司、小贷公司风险补助的方式,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主动承接杭州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各项任务,依托北交所浙江基地和专精特新板打造企业上市“直通车”,实现专精特新板挂牌累计入板企业10家以上。紧抓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契机,锚定打造“全省最具活力科创产业金融提供商”和市场化基金、母基金“双百亿”目标,构建全周期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直投基金投资力度,2024年度投资项目20个;加快推动子基金组建,围绕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成立组建5支基金,加大产业基金对科创产业支持力度;推动落地规模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靠前投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融资担保金额最高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费率不超过0.8%,为广大的小微企业减费让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科创投)

(二十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产品或服务,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采购领域增值化改革,打造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求清单,助力企业参与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相关政策,加大采用“专精特新”等企业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入驻政采云制造(精品)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二十二)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对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对当年利润影响部分视同利润,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关键性技术研发投入。指导区属国企加快构建与发展战略相协调、与创新转型相匹配、与市场规则相适应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培育政策(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实施)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全面承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打造五大产业生态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

(二十三)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围绕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十五)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加强与头部机构及产业方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为五大产业生态圈导入资金与产业资源。加大直投基金和产业基金投资力度,年度计划对外投资10亿元,撬动社会投资40亿元,确保资金投向五条赛道产业领域占比85%以上。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分级决策制度、容错纠错尽职免责事项清单等,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政府产业基金服务五大产业生态圈的整体质效。(责任单位:区科创投)

(二十六)持续加强金融支持。2024年,新增上市及挂牌企业10家,落实省、市关于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

(二十七)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加大工业用地出让规模,力争工业用地出让面积超2023年一倍。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五大产业生态圈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按规定落实用地奖励指标政策。落实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政策,支持在符合“标准地”出让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方案”“带项目条件”出让。支持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商服”“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出台《西湖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优化工业园(片)区统筹方案,加快低效工业用地提容增质再开发,2024年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88亩。按照市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统筹推进“工业上楼”工作,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容积率至3.5左右;积极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力度,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五大产业生态圈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低效工业用地回购后,经区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应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二十八)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依托科教资源优势突出,发挥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西溪谷产业特色优势,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快推进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建设,落地应用场景20个以上。以通用人工智能为突破赛道,聚焦合成生物、元宇宙、类脑智能、量子计算、商业航天、数据智能等前沿领域,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二十九)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鼓励元宇宙产业相关企业围绕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AR/VR/MR)、区块链等核心底层技术研发,经认定给予研发项目技术研发费补贴。鼓励元宇宙企业(机构)落地文三数字生活街区发展,经认定以在地注册并实际开展办公为准,采用先缴后补方式,给予房租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

(三十)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4年,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增长7.5%。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努力推动八大攻坚行动,推进“链主企业”培育,在土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上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加快算力产业发展,打造西湖区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对通过平台使用智算算力的企业,发放“算力券”。积极创建省级数字产业园和数字楼宇。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4年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12家。(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三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提质,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努力培育跨国公司和世界一流企业。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规后连续3年保持在规且每年增加值增幅在10%及以上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鼓励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奖励。持续开展工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不断优化评价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不列入D类企业。推动个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落实“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十二)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加大人才计划对“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支持力度,加强重点产业人才引育。迭代升级“西湖英才”政策体系,重点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金融科技等新兴产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人才项目,经申报评审后确定 A、B、C、D 四类,分别给予创业500—10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享受创业贷款贴息、创业房租补贴、创业住房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重点企业与辖区院校合作,培育输出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三十三)鼓励区块链产业集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的市场化应用场景并签订合同的区块链企业,通过房租补助、装修补贴等形式给予支持。支持区块链企业开展区块链+的应用,鼓励争取国家、省级行业应用试点(示范)。支持企业(机构、协会)举办区块链论坛或峰会等线下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西溪谷管委会)

(三十四)加快紫金港科技城产业集聚。鼓励企业入驻紫金港科技城,对新注册或区外入驻科技城,对提升科技城创新能力有重要影响的企业,按档次给予项目补助。经紫金港科技城认定的人才单位,按实际支出额给予启动资金、研发经费补助、办公用房租赁补贴等。加快重点主导产业集聚,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对总投资(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的4%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购置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进口、国产机器人每台分别给予设备购置额5%和10%的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对生物医药企业,自完成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购买仪器、设备(不含空调、电脑等办公类设备)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技术改造项目, 按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项目实际投资比例小于立项金额70%的项目不予扶持,生物医药企业GMP 投入视同其技术改造投资)。对经认定的生物医药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个平台建设总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在紫金港科技城内新注册设立或者区外迁入的集成电路企业按其实际承租办公用房金额的50%给予三年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流片补贴、IP补贴和首购首用补贴,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数字经济、新制造业、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中的优秀企业,经评审给予区直投基金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紫金港科技城、区科创投)

(三十五)加快云栖小镇产业集聚。鼓励优质企业及项目落地云栖小镇,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优质企业及项目,给予最高第一、二年年房租额100%的房租补助或减免,第三、四年年房租额50%的房租补助或减免(原则上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针对空天地海产业生态优质项目,经尽调符合投资条件的,区科创直投基金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加快空天地海产业发展,对空天信息产业相关制造、数据应用、软件开发等领域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根据其市场估值和引进上年度的营业收入,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市场估值超过3亿且营业收入超过8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市场估值超过6亿且营业收入超过1.6亿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市场估值超过15亿且营业收入超过4亿元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市场估值超过30亿且营业收入超过8亿元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1亿元、5亿元的数据应用、软件开发等空天信息产业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制造类空天信息产业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晋档补差,对涉及多项业务的空天信息企业,根据年营收(产值)占比最高的业务确定其申报奖励类别。鼓励固定资产投入,对新引进的空天信息产业制造类企业,引进一年内(项目新设或迁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设备投入)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其中50%达产升规后拨付)。鼓励研发创新提升,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上企业,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5%、保持两年以上正增长、最近一年增长率超过30%,原则上可按照研发费用总额的3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研发补助期为三年。(责任单位:云栖小镇、区科创投)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重点在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培育领军企业、发展信息服务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增速5.5%以上。

(三十六)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2.42亿元。其中,支持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发展、金融服务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政策资金6530万元,支持集成电路、软件信息服务业等智能物联产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促进电商、会展等商贸发展政策资金9200万元,养老服务补助、就业创业补助资金548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七)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快建设云栖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区,优先推荐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积极争创省高能级创新发展区。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根据市级部署,协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三十八)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积极培育现代物流、软件信息、现代金融等15个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全年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达35家以上,培育认定市级总部企业60家以上,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聚焦法律、设计、会计等中介服务重点领域、大力实施中介服务业品牌战略,兑现中介服务业政策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加快做强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科创投、区财政局)

(三十九)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做优做精,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软件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支持软件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突破,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国家、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企业,给予首版次软件销售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四十)支持设计产业提升发展。对原创工业设计、广告设计、视觉设计作品首次获得世界设计大奖、国内权威设计奖项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原创视觉设计作品被国内外重大赛事活动采用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文创中心)

(四十一)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奖励50万元;首次认定为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省重点文化企业、省数字文化示范企业的,奖励20万元;首次认定为省成长型文化企业的,奖励10万元。被新授予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或同等荣誉)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30万元奖励。被新授予市级、区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西湖区申报,获得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杭州市文艺精品工程创作扶持项目的,按照资助金额50%给予配套资助,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在西湖区申报,公开播映、发行的原创影视作品获得国家级(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飞天奖、金鹰奖、白玉兰奖等)、省级(牡丹奖、凤凰奖等)重大奖项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对通过西湖区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五个一工程奖”的原创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奖励。具体详见《关于加快西湖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西文创〔2022〕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发展的政策意见》(美创中心〔2021〕17号)等。(责任单位:区文创中心、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艺创小镇)

(四十二)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打造,推进文旅消费品牌创建,对首次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对引进乡村旅游项目和提升改造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不超过审计金额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对乡村旅游智慧建设项目,按其实际投入额度的2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出龙坞茶文化研学线路,支持研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西湖文旅集团、区税务局)

(四十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给予20万元的补助;新评定为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补助。 鼓励社会力量组织参赛与办赛,对社会力量自筹资金承办国家、省、市、区级政府部门的体育赛事,并于赛前30日到区文广旅体局备案的,分别给予最高12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助。聚焦赛事活动,拓展体育消费,发展体育赛事新消费增长点。(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

(四十四)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完成杭州市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各项任务,合力推进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对争取到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创新市场试点的市场运营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商务局、区投促局牵头实施)

发挥亚运长尾效应,全力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国际新型消费中心城市,深化“双百双千”拓市场活动,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202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网络零售额增长7%,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出口额26.3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9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

(四十五)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25亿元,用于支持扩大内需促消费领域,支持外贸发展、新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发展、新开国际航线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十六)稳定外贸发展。深入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不少于40个外贸团组,参加80个以上境外展会,3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支持企业多元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升参展成效。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对2024年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费资助比例上限由50%提高至60%(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上限提高至65%),单个企业资助上限由2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支持外贸示范企业创建,强化外贸主体培育,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绿色贸易先行先试。对2024年一季度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和出国开展商务洽谈的外贸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重点企业,给予不超过70%的展位费补助和不超过70%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十七)激发消费潜能。以“消费促进年”为主题,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开展“西湖迎龙”“西湖之Yeah”、“西湖之味”等系列丰富多彩促消费活动100场,引导企业联动联促、线上线下融合,打响“西湖夜未央”品牌,营造全民消费氛围。继续推进省级商业特色街、智慧商圈培育工作,招引商贸头部企业。对在我区新注册成立(非本地企业拆分)的零售和餐饮企业(汽车销售除外),全年纳统社零额达到1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其社零额0.2%、0.3%、0.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十八)发挥电商优势。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仓储物流建设、人才培育、服务生态建设等方面加快发展。支持西湖区跨境电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跨境电商西湖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十九)打造国际会展之都。积极承接省、市会展项目,依托市级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协助做好区各相关部门"赛、会"举办前的政策申报指导工作,用足用好上级政策资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局)

(五十)支持数字贸易发展。做好年度服务贸易展会的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服贸类企业参展参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壮大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加强数字服务贸易创新探索,积极争取省、市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十一)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积极争取西湖项目获取省级外资招引激励资金。利用中介机构、卓越浙商等“6张清单”渠道优势,进一步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加大境外招商力度,积极争取外资企业在西湖区设立研发中心。建立外资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完善外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增强外资企业扩大投资信心。(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科技局)

六、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市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4年,全区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8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

(五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区财政2024年安排预算9979万元。其中用于支持粮食功能区等农业标准地建设资金2756万元,支持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与保护资金989万元,支持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资金1250万元,支持海塘安澜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373万元,森林保护与利用等资金2611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十三)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落实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省级小麦、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等政策。推动“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建档覆盖面继续增长、授信户数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五十四)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完善耕地储备制度,开展元宝沙“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新增“多田套合”面积5000亩。(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十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办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增新建高标准农田2200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

(五十六)强化粮食生产安全。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军令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播种小麦2200亩、油菜1520亩、水稻6100亩,完成粮食产量3150吨,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政策,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划定60亩,保证种粮属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十七)建设美丽乡村。完成1个省级示范乡镇、3个省级未来乡村创建认定;开展1个市级数字乡村样板村和2个市级未来乡村创建,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创建任务过半;推进周富村市级特色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十八)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建成农事服务中心1个,建成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1个。支持应用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发展智慧农业,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保鲜、线上销售等环节的技术和模式创新,鼓励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及种子种苗推广应用,经审核认定项目总投资达到40万元(含)元以上的,择优立项扶持3-5个项目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补助;线上销售类项目,总投资达到40万元(含)以上,且经审核认定线上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择优立项扶持3-5个项目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十九)支持西湖茶品牌建设。重点扶持西湖龙井、九曲红梅茶等特色农产品,拓展生产基地,巩固和扩大规模,提升市场影响力。提升西湖龙井茶市场占有率,按年度收购我区茶农西湖龙井毛茶达到6吨以上(以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内数据为准)的西湖龙井茶加工企业,区级给予6-30万元奖励。对评上西湖龙井手工炒制大师的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十)支持绿色品质农业创建。提高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的认证率。对当年新认证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对成功进行保持认证、续展、复查换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评上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区级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在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办、推荐的各类活动上获奖的产品,分别给予1万、0.8万、0.5万的一次性奖励。参加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经本区政府或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省外农业展会,给予参展单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十一)深化强村富民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双浦镇灵山片区“五朵金花”、转塘街道龙坞茶镇“八仙过海”组团式运营;力争2024年全区四分之一乡村开展乡村运营。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十二)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加大农创客培育力度,持续壮大农创客队伍。推进十个勤天·种地星球项目产品化,推出油菜花节、购物节、种地星球市集等产品。做好农创客服务,打造更多标杆示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西湖文旅集团)

(六十三)推进龙坞茶镇建设。锚定中国第一茶镇,完成龙坞茶镇产业一体化策划。加快推进兔子山公园、白龙潭景区、龙坞邻里中心、茶博会会议会展中心4大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举办“一节两会”,常态化开展茶文化市集。区级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开展全域统防统治无人机植保飞防、茶园实施有机肥施用补贴、茶园全域布设杀虫灯等绿色防控,让茶园更生态,茶叶更有机。(责任单位:西湖文旅集团、区农业农村局)

(六十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市委、市政府“春雨计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社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六十五)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13.82亿元,践行民呼我为,奋力打造品质城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落实《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等规定,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确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我区平稳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六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明确小月龄办托环境创设、人员配置、服务开展等方面激励政策,加快构建“1+1+X”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内涵。健全完善人口均衡发展统筹机制,发挥区镇两级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出台《西湖区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规范发放生育补助,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

(六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持续深化美好教育,加快建设31个教育项目,迭代升级集团化办学,全面推进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工作,高水平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新开工学校4所,新建成学校5所,投用学校7所,新增学位5010个。实施社区优教行动,社区活动覆盖面达100%,村社学堂挂牌率达50%。建设“家门口青少年宫”,完成升级改造3个、新建3个,开展百场公益夏令营。(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团区委)

(六十九)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做优“健康西湖”品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做好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名医工作室、卫生技术人才梯队等建设。深化“西湖国医”特色品牌,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特色中医专科建设,完成“中医阁”建设7个。推进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七十)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体系,2024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1万平方米,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2个。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6个、775栋。积极稳步推进有条件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七十一)支持推进“老有康养”。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等制度。2024 年,启用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2家、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00张,开展“金西善养”系列为老服务活动300场次。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15家,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康养联合体镇(街道)覆盖率达到 90%以上。推行“养老保险扩面”计划,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万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七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帮扶监测范围,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运行。强化弱残群体关爱保障,推动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6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年残疾人提供安居服务。深化“西善有你”慈善救助品牌,设立100万元慈善信托,培育孵化特色慈善基地1家,改造困难家庭居住空间50户,开展困难家庭暖心服务1500户次。出台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

上述7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50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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