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发布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全市各级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分别约为Ⅰ级63.75万千瓦,Ⅱ级54.76万千瓦,Ⅲ级46.27万千瓦,Ⅳ级38.56万千瓦,Ⅴ级32.83万千瓦,Ⅵ级22.58万千瓦。扣除夜间执行有序用电措施(电熔镁砂负荷10万千瓦),日间执行措施分别约为Ⅰ级53.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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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发布!

2024-06-03 09:40 来源: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发布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全市各级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分别约为Ⅰ级63.75万千瓦,Ⅱ级54.76万千瓦,Ⅲ级46.27万千瓦,Ⅳ级38.56万千瓦,Ⅴ级32.83万千瓦,Ⅵ级22.58万千瓦。扣除夜间执行有序用电措施(电熔镁砂负荷10万千瓦),日间执行措施分别约为Ⅰ级53.75万千瓦,Ⅱ级44.76万千瓦,Ⅲ级36.27万千瓦,Ⅳ级28.56万千瓦,Ⅴ级22.83万千瓦,Ⅵ级12.58万千瓦。

按照省工信厅下达的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将盘锦市2024年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6级:

Ⅰ级:电力缺口52万千瓦(按30%考虑)。

Ⅱ级:电力缺口43万千瓦(按25%考虑)。

Ⅲ级:电力缺口34万千瓦(按20%考虑)。

Ⅳ级:电力缺口26万千瓦(按15%考虑)。

Ⅴ级:电力缺口21万千瓦(按10%考虑)。

Ⅵ级:电力缺口10万千瓦(按5%考虑)。

详情如下:

盘锦市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

为满足全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根据辽宁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4〕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求,按照《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电力〔2024〕20号)规定开展编制工作,统筹地区产业结构、用电特性等因素,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主动对接电力供需矛盾。严防拉闸限电,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原则。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原则

坚持全市统筹、区域协调、行业平衡、用户知情、事先约定,科学有序;要定用户、定负荷,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1.安全稳定。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

2.有保有限。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

3.注重预防。坚持“科学调度、提前准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有序用电实施原则

严格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平衡,将有序用电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1.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

(一)电网供应能力分析

盘锦电网是典型的受端电网,主要受入500千伏鹤乡变、北宁变及220千伏华润盘锦热电厂电源。在正常方式下,盘锦电网电源充足,供电可靠,供电能力较强。

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发电装机容量为126.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95.7万千瓦(包括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3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0.3万千瓦、化工余热发电装机容量0.6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9.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15万千瓦(包括0.4千伏以下光伏并网容量17.04万千瓦)。

(二)用电需求分析

2024年盘锦市企业生产经营活跃度持续提升、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壮大,新增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但综合考虑企业检修,2024年用电需求稍有下降,下降因素为:一是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9月全厂大修;二是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1月初检修,预计6月份恢复至正常负荷,拉低用电负荷增长趋势,预测盘锦市电网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178万千瓦,同比下降2.73%。

(三)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2024年若不发生大规模66千伏及以上主变设备非计划检修或电网事故等情况,盘锦电网全年电力供需可处于平衡态势。如果辽宁电网出现电力紧张,或盘锦电网出现大规模线路、主变故障等特殊情况,将会出现电力缺口,存在执行有序用电可能。

四、负荷调控指标

(一)预警分级

按照省工信厅下达的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将盘锦市2024年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6级:

Ⅰ级:电力缺口52万千瓦(按30%考虑)。

Ⅱ级:电力缺口43万千瓦(按25%考虑)。

Ⅲ级:电力缺口34万千瓦(按20%考虑)。

Ⅳ级:电力缺口26万千瓦(按15%考虑)。

Ⅴ级:电力缺口21万千瓦(按10%考虑)。

Ⅵ级:电力缺口10万千瓦(按5%考虑)。

(二)调控指标分解

参照全省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分解原则,将全市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按照市直和县区(经济区)进行分解,其中,第Ⅴ、Ⅵ级指标按照工业负荷占全市比例确定,第Ⅰ、Ⅱ、Ⅲ、Ⅳ级指标按照用电负荷占全市比例的90%、工业负荷占全市比例的10%加权确定,形成盘锦市2024年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分解表(附件1)。

五、有序用电措施安排

(一)总体安排

有序用电措施,包括高峰时段用电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的错峰措施,高峰时段削减、中断或停止用电负荷的避峰措施和特定时段限制某些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用电需求的限电措施。

在全市启动Ⅵ级有序用电措施时,对全市重点限制用户实施有序用电,有序用电范围全部为重点限制用户。当全市启动实施Ⅴ级及以上有序用电措施时,仍要先对全市重点限制用户实施有序用电,重点限制用户用电负荷全部限制到位之后仍完不成限制电力指标任务,将对其他用户实施有序用电。同时,针对企业生产特性,考虑在有序用电持续实施期间,安排部分企业采取轮停序限的方式执行有序用电。全市各级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分别约为Ⅰ级63.75万千瓦,Ⅱ级54.76万千瓦,Ⅲ级46.27万千瓦,Ⅳ级38.56万千瓦,Ⅴ级32.83万千瓦,Ⅵ级22.58万千瓦。扣除夜间执行有序用电措施(电熔镁砂负荷10万千瓦),日间执行措施分别约为Ⅰ级53.75万千瓦,Ⅱ级44.76万千瓦,Ⅲ级36.27万千瓦,Ⅳ级28.56万千瓦,Ⅴ级22.83万千瓦,Ⅵ级12.58万千瓦。

(二)轮停序限措施安排

在执行有序用电工作过程中,出现长时间、大负荷有序用电时,对部分企业以轮替停产(简称轮停)或有序轮替限制部分生产负荷(简称序限)的方式实施有序用电。按照省级轮停序限方案要求,市级轮停用户16户,可停负荷11.4万千瓦,分为7组作为市级统筹轮停方式参与有序用电措施。序限用户18户,可压限负荷3.45万千瓦,分为7组作为市级统筹序限方式参与有序用电措施(附件2、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全省已连续实施有序用电措施2周以上,且预计还将持续实施2周以上、日限电时长超过12小时的情况下,部署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相关企业,启动分层级轮停序限方式实施有序用电。

(三)限制“两高”用户措施安排

统筹本地区“两高”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措施,首先限制本地区“两高”用户用电需求。当负荷缺口大且持续长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省工信厅总体安排,在综合研判出负荷缺口趋势基础上,决定对个别高耗能行业整行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

六、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一)方案启动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实施有序用电的通知,决定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并向市政府报告。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省工信厅下达的《盘锦市执行有序用电限制电力明细表》,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确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级别和执行有序用电用户。

(二)方案执行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信厅下达给盘锦市的限制电力指标,按照市直和各县区(经济区)下达执行有序用电限制电力指标,首先限制重点限制用户用电负荷,对重点限制用户实施有序用电时,保留必要的保安负荷和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民生工程负荷。

2.当全市重点限制用户用电负荷全部限制到位后,仍完不成限制电力指标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对其他用户执行有序用电。

3.国网盘锦供电公司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部署,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履行告知义务。

4.相关用户接到有序用电通知后要立即响应,按照要求规范刚性执行,确保本单位负荷调控任务落实到位。

5.有序用电执行期间,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应组织盘锦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及各县区供电分公司开展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及时报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保有序用电措施执行到位。

6.各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对方案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密切跟踪有序用电执行情况以及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对执行方案不力、负荷压降不及预期或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应责令改正,必要时由电网企业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进行负荷控制,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电网企业履行政府报备并按程序停止供电。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及各县区供电分公司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负荷管理作用,保障有序用电执行到位。

(三)情况统计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应将有序用电影响的用户数、用电负荷、用电量等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于当日有序用电结束8 小时内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负责有序用电组织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市工信局联合国网盘锦供电公司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有序用电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有序用电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政企协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做好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国网盘锦供电公司、电力用户是有序用电的重要实施主体,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下,负责有序用电措施执行、分析等工作,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上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电力用户依法依规配合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涉及的电力用户应加强电能管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负荷控制方案。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探索建立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考核机制,并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有序用电执行考评,确保执行程序规范,提升质量效果。各县区(经济区)工信局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监督,确保有序用电措施执行到位。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对拒不依法履行有序用电方案的电力用户,依据《辽宁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辽信办发〔2020〕3号)规定,将其失信行为上报相关部门。

(四)提高供电能力。国网盘锦供电公司调度机构要加强发电机组运行考核管理,稳定和挖潜机组出力,努力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发电企业要抓好电煤库存和设备运维,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满发满供,并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同时,国网盘锦供电公司要制定有序用电期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提高电力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开展宣传演练。国网盘锦供电公司要组织各县区供电分公司积极配合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及时将电力供需形势和有序用电意义及措施向社会各界宣传解释到位,并发布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动工商业用户节能增效和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国网盘锦供电公司要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听取和妥善解决用户反映的实际问题。国网盘锦供电公司要制定有序用电措施演练计划,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下适时组织实施,迎峰度夏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八、附则

(一)由于负荷预测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在实际安排市直、县区(经济区)限电指标时,将根据实际缺口情况,以市直、县区(经济区)不同时段负荷预测值为依据,并按实际负荷情况进行指标调整;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新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前按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盘锦市2024年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分解表

2.盘锦市2024年轮停序限有序用电分组汇总表

3.盘锦市2024年轮停序限有序用电措施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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