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宝清煤电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关于国能宝清朝阳露天煤矿生产接续三期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的批复》,喜获440.1195公顷用地批复,为煤矿生产接续奠定了坚实基础。
宝清煤电化公司位于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是集年产1100万吨露天煤矿、两台60万千瓦湿冷机组、千吨级腐植酸中试项目的综合能源企业,也是集团公司和黑龙江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头五尾”指示精神的重点项目。其中,朝阳露天煤矿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十个千万吨级露天煤矿之一,查明地质储量8.71亿吨,可采储量7.8亿吨,设计产能1100万吨,服务年限80年。
用地项目获得批复后,预计可增加煤炭开采量5110万吨,确保了宝清公司煤炭稳产增产,为机组稳定运行、地方能源保供做出积极贡献,为国神公司全面实施“十四五”发展战略,做强东北区域,做好扩能、提质工程提供了加速度,为集团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清洁低碳能源科技领军企业和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