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谋划设立大理绿电交易中心。积极对接昆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探索组建电力交易中心联营体,以协商、挂牌、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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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谋划设立大理绿电交易中心

2024-05-23 10:44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谋划设立大理绿电交易中心。积极对接昆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探索组建电力交易中心联营体,以协商、挂牌、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绿电、绿证等新型能源交易。

积极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支持发展现代智能配电网,推动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支持配电网调度控制技术升级,推动主网和配网协同运行,提升灵活互动调节能力。探索建立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和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可调节资源并网接入,提升配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

积极促进跨区域绿电交易。积极对接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投放绿证资源主动链接绿证需求企业。依托中缅通道,吸引具有绿证需求的外向型产业落地,扩大绿证交易资源池。联合临沧、德宏等边境州市探索跨境电力交易、输送机制。

详情如下: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大理州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加快构建内畅外联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形成“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指加快形成现代流通统一大市场,发展现代商贸流通和现代物流两大体系,强化交通运输、金融和信用三方面支撑。]现代流通发展架构,提高大理州重要能源产品和农产品农资流通效率,着力推动大理州清洁载能产业和现代农业振兴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条件

大理作为我国面向中缅印度洋地区最近、滇西地区唯一的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依托滇缅、滇藏、川滇、沪昆、粤昆等通道走廊高效对接南亚东南亚、中东以及环印度洋地区重要能源产品产地市场,有效辐射藏南、成渝、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能源产品消费市场,与昆明、攀枝花、六盘水、泸州、宜宾等周边流通支点城市协同推动西部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

(一)国家战略和经济区位优势明显。大理位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交汇处,向北连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向南经中缅国际运输大通道直下印度洋,构建形成我国内陆地区通往印度洋出海的最便捷通道,广泛链接国内强大市场与最具发展潜力的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有效支撑云南省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是引领滇西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突出。大理州加快构建形成“北进川渝、西南出境、东连滇中、内网互通、空中互联”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州内公路总里程超2.5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847.3公里,铁路通车里程543.2公里,逐步发展成为国内连接南亚东南亚货物贸易往来的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先后获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滇西、覆盖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际物流枢纽地位快速抬升。

(三)全国重要的油气资源集散地。大理州已建成天然气长输管线7条、成品油管道2条、原油管道1条、天然气储气站5座、成品油库3座,全州油气管道总长度占全省17%以上,我国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中缅油气管道途经大理,基本形成具备较强保障能力的天然气和成品油的储备设施体系和服务网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绿色电力枢纽比较优势显著。大理州作为云南省智能电网示范区,重点围绕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示范基地、跨区域电力枢纽建设,全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安全、高效、智能的能源保障网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和中国绿色电力证书(GEC)双重认证,电力装机容量占全省16%,清洁电力装机占比达99.8%,外送电量比例超70%,是云南省、北部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基地。

(五)清洁载能产业发展成链成势。大理州积极推动清洁能源与绿色铝等清洁载能产业融合发展,以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电力能源装备为代表的清洁载能产业快速推进,原铝产能达到76.8万吨,按照“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全产业链聚集11个新能源电池和硅光伏重点项目,硅材料生产能力超1万吨,储能电池生产能力达到12.5GW,全州清洁电力就地消纳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工业增加值占比超35%,逐步跃升为全州第一支柱产业。

(六)高原特色农产品产地优势突出。大理州拥有4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8个农产品品牌进入云南省“绿色云品”目录,建成辐射滇西及川藏部分地区的国家级粮食储备库,农业总产值排名云南省第2,是全国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蔬菜保供基地之一,州内一批专业化农产品市场交易规模和辐射范围不断扩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功能性流通支点城市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定位。大理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抢抓“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挖掘清洁载能、现代农业发展潜力,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打造以能源产品为主、农产品农资为辅的西部绿色电力能源枢纽、滇西油气资源保障基地、滇西煤炭流通储备基地、全国清洁载能产业基地和国家级农产品流通基地,服务绿色电力、油气资源、煤炭、矿石、高原特色农产品等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需求,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提升国家能源安全水平和煤炭兜底保障能力,承接国家清洁载能产业梯度转移,高质量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大理能源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流通设施智能化建设和节能改造有序推进,绿色电力、油气、煤炭和高原特色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和物流服务设施更加完善,面向南亚东南亚和国内主要消费市场的商品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能源和农产品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现代流通企业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培育壮大,交通运输承载能力和金融信用服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油气、煤炭和粮食等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绿色电力枢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清洁载能产业全面实现全链条集群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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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35年,大理州全面建成“一主一辅”的现代流通体系,构建起以能源为主、农产品为辅的多条资源骨干流通走廊,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南亚东南亚的绿色智慧、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和有序高效现代流通市场,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流通全过程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有效降低,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地区能源供应链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清洁载能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实现成链集群发展,产业价值链和区域竞争优势显著提升,对推动滇西地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明显引领作用。

三、优化商品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一)提升商事服务水平

1.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和“一照多址”改革。拓展“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应用范围,全面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进一步压缩各类开办企业事项所需时间,提升注销企业便利度,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跨境流通便利化水平。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广应用“两步申报”业务模式,优化煤炭、矿石、成品油、蔬菜水果等货物经公铁运输进出境通关流程。探索大理与瑞丽、清水河口岸合作共建模式。鼓励能源与农产品外贸企业开展AEO认证,加大AEO享惠政策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大理海关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监督检查效率。建立健全能源产品流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主动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交易机制建设。联合协调推动国际组织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与国内绿证衔接。参与并探索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联合制定完善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储能并网管理细则及调度规范,探索建立虚拟电厂等主体涉网及运行调度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商标(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和版权作品登记量,确保维权援助渠道畅通、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科技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清理不合理规定。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探索设立公平竞争独立审查制度,建立独立审查机构,完善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合规意识,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内部反垄断合规建设,鼓励广大组织和消费者积极举报公平竞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商务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高标准商品流通市场

建设滇西煤炭储备交易中心。衔接永平等主要生产地、祥云等主要流通地和保山等主要消费地,以供需匹配、应急保障、降本增效、深化服务为主要目标,面向滇西及南亚市场探索开展煤炭现货电子化交易业务,建立煤炭现货和金融服务平台,打造西部地区煤炭交易储备一体化运作基地。(责任单位:祥云县人民政府牵头,州能源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筹建滇西油气交易平台。联合国家管网集团西南公司、油气储销企业探索筹建大理油气交易中心,开展成品油、天然气、LNG等能源商品交易,基础设施运维信息服务等市场化业务,形成反映区域油气供需关系的市场价格体系,保障川滇藏地区油气安全储备需求,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油气储备交易基地。(责任单位:州能源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谋划设立大理绿电交易中心。积极对接昆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探索组建电力交易中心联营体,以协商、挂牌、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绿电、绿证等新型能源交易。(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大理供电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特色商品市场示范基地。对接南亚、中亚、中东、欧洲等国际市场和成渝、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消费城市,构建农产品“集散地市场+产地市场”协同发展模式,建立产销协同的国际农产品交易示范区。以大理市、祥云县为双核,布局大理国际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祥云粮食农资交易中心。发挥“一县一业”产地功能,布局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提升农产品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交易水平。(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完善大理市域商品市场聚集区市场结构布局,落实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有序推进专业市场整合迁移。升级传统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变露天交易、占道经营、简易厅棚等现状,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利用互联网做强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新型功能,提高市场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畅通能源与农产品流通渠道

1.促进电力流通创新发展

增强绿色电源生产供应能力。稳妥开展大型水电站扩容研究工作,争取纳入省级、国家级规划。加快已获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进程,积极推动新增风电项目布局,争取全州风电场升级改造及扩建项目列入省级建设清单。积极推进天然气在发电方面的调峰作用,鼓励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大理供电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跨区域骨干电网通道布局。加快推进云龙长新、祥云禾甸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适时启动推动巍山五印500kv变电站建设。扩大西电东送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容量,谋划建设±800kv、±1000kv换流站,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电力系统建设计划,提升滇西地区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大理供电局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合理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建设鹤庆、云龙、南涧抽水蓄能电站。鼓励发展多元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布局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提升系统短时顶峰和深度调节能力。启动新一轮区域电网建设,实现220千伏变电站12县市全覆盖。因地制宜,适时适度布局天然气高峰电站,探索气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提升系统短时顶峰和深度调节能力。(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大理供电局、州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支持发展现代智能配电网,推动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支持配电网调度控制技术升级,推动主网和配网协同运行,提升灵活互动调节能力。探索建立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和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可调节资源并网接入,提升配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大理供电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促进跨区域绿电交易。积极对接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投放绿证资源主动链接绿证需求企业。依托中缅通道,吸引具有绿证需求的外向型产业落地,扩大绿证交易资源池。联合临沧、德宏等边境州市探索跨境电力交易、输送机制。(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油气流通协作建设

顶层统筹建立油气走廊合作机制。联合昆明、玉溪、六盘水等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油气走廊联席会议制度,参与省州市级协商合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共同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联合搭建跨区域能源流通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头部企业围绕油气流通合作提供物流、贸易、产业、金融、数据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油气产供储环节效能。争取扩大中缅油气管道天然气配额,提升LNG、CNG储备能力。推动天然气干线通道建设,加快川气入滇、桂气入滇进程。促进长距离成品油、LNG运输公转铁,降低油气运输成本。依托昆明炼油厂开展成品油跨区域贸易,探索筹建大理先进石油化工产业园,提升中缅原油通道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油气销售网络能级。有序推进加油站、加气站等末端设施,扩大油气营销网络。加大力度惩处成品油非法经营主体,清朗市场经营环境。联合滇西、川南等地区主要城市油气经销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协议开展油气分销交易。探索油气跨境期货市场贸易,面向缅甸、老挝、越南等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LNG跨境人民币结算交易。(责任单位:州能源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煤炭储配供应能级

积极融入煤炭骨干流通走廊建设。以昆明为廊主,加强与六盘水、红河等战略支点城市合作,积极参与“大理—昆明—红河—六盘水”西部煤炭骨干流通走廊申报与建设。向北畅通“北煤入滇”走廊,向东向南高效衔接“外煤入滇”走廊,提升大理服务滇西地区的煤炭兜底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拓展供应来源强化供需对接。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企业打造安全绿色开采、清洁高效利用的煤炭生产体系。鼓励大理和滇西地区能源、建材等主要用煤企业建立联合采购机制。远期依托中缅印度洋新通道优势打通面向澳大利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非洲南部等国际地区高品质煤进口渠道。支持煤炭经营企业拓展营销网络、扩大经营规模,联合攀枝花、成都、重庆等川渝城市签署煤炭保供协议。(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区域煤炭储备供应保障。加快建立以滇西煤炭储备交易中心为主,祥云、弥渡、宾川用煤企业为辅,州煤矿产地为补充的煤炭储备格局。加强煤矿储备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煤炭储备质量。压实企业储备责任,引导储备基地早储多储,推动煤炭经营企业、重点耗煤企业保持合理库存。建立健全煤炭储备管理机制,合理谋划政府可调度储备、企业库存储备资源分布,优化煤炭资源储备动用投放制度。(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农产品产销流通链

畅通农产品骨干流通走廊。积极申报建设以大理州为廊主城市,红河、昆明、玉溪共同参与的西南粮油蔬果骨干流通走廊。向北对接成渝、京津冀等重要消费市场,向东衔接“沪昆+广昆”骨干交通走廊,提升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长江中游地区市场流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农产品产销流通生态。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工程,制修订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制度。支持本地农批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成渝、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消费市场建立直供直采协议。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经营活动向加工、流通领域拓展。鼓励开展跨境农业投资和种养经营,在缅甸、老挝等国家探索共建跨境农业合作园。(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多层级商贸服务网络

推动县域特色文化旅游商业街区主题化建设,培育一批商业街区示范基地。以大理市文化社区、宁和社区、万花社区、榆华社区、魁阁社区为试点,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智能快件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等领域延伸,完善“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在发展基础较好的乡镇探索建设集零售、餐饮、文化娱乐、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乡村商业中心。鼓励县城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向乡镇延伸服务,完善家电、家具家装等商品营销、回收和维修网络。加强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益农信息社等资源协作,促进乡镇村商贸设施共建,服务共享。(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邮政管理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推动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的贸易流通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组建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能源交易平台。支持能源贸易企业开展多元进口业务,完善跨境采购分销渠道。建立风光发电企业、绿电用户企业、售电公司、电网企业沟通渠道,建强绿电交易企业生态。鼓励大理特色农产品加贸企业品牌化经营,投资建设境外种养基地。支持头部商贸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精做优。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开展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建设。加强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的商标和品牌保护,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方式,提升品牌价值。支持大理载能工业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成立贸易公司,实行产销分离。鼓励商品市场开办企业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等便利政策,降低各类商品市场中小微商贸企业进驻和服务费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给予年度税费、社保费减免优惠等扶持政策。实施“限额以上电商企业培养计划”,引导农村个体网商、农村合作社向电商企业转型。(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探索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工作机制,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鼓励开展国际管理系统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引导煤炭、电力等企业精准对接滇西市场能源消费需求。发掘南亚东南亚地区煤炭生产和电力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能源产品外销渠道。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能源产品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加强绿色能源、高原特色农业等产业开放合作。参与中缅通道沿线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建立“大理—缅甸”跨境产能合作示范区。(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构建清洁载能产业集群

(一)推动绿色铝材加工一体化产业强链延链。稳步扩大水电铝产能,加快在建水电铝项目以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已建成水电铝项目高质量运营。以满足水电铝电力企业生产需求为导向,积极争取用电负荷政策。围绕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电力电子等领域需求,重点向交通用铝、建筑用铝、包装用铝、电力用铝、电子用铝领域延伸产业链。引进发展一批铝精深加工项目,推动打造滇西铝工业基地。(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商务局、州能源局、州投资促进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精做优硅光伏及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聚力发展硅光伏产业,以祥云集中建园为基础,重点发展以多晶硅、硅片加工、电池片、组件制造等环节为主的硅光伏产业。突破发展新能源电池产业,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聚焦新能源电池正极负极、电解液等关键材料构建全产业链条,重点引进锂电软包装材料企业,加快建设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业基地。引进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并进一步向产业链的终端延伸,引导发展动力电池组件等应用产品,做强做精新能源电池产业。(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规模。延伸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导入“电解铝-动力电池/防护板/传动轴/铝制车厢/车身/充电桩外壳-整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打造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检测、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壮大新能源电力装备制造产业,大力发展基础电力器件,培育发展“叶片/发电机/变流器/齿轮箱-塔筒/电缆-整机总装”产业链。(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强现代物流业服务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加快推进“2+4+3”国内国际物流大通道体系建设,稳定开行至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国际班列和跨境公路班车。加快构建完善大理州“156”现代物流设施节点体系,高质量推进大理商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大理、永平等地积极申报省级物流枢纽。(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跨境物流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大理经开区保税物流中心申建,支持推动内陆保税仓与边境仓、海外仓联动发展。支持祥云经开区申建铁路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适时启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大理海关、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和祥云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支持祥云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联合成渝、攀枝花、保山、临沧等地交通运输和口岸物流部门,共同组建多式联运合作联盟,推广应用多式联运标准化设备,出台多式联运支持政策,合作开展跨境铁路和国际公铁联运业务。完善祥云西站、财富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场站和永平站提还箱、验箱、洗箱、修箱等服务功能。鼓励大理州多式联运经营主体与内河、海运船公司建立箱使协作机制,推动集装箱循环共用、联合调拨,培育发展集装箱、半挂车等专业化租赁市场。(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商务局、大理海关、祥云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重要能源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推进滇西煤炭物流体系建设。打造“1枢纽+2中心”煤炭储销节点体系,加快财富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场站煤炭储配项目建设进程,联合保山、临沧等地共建滇西煤炭转运中心。完善永平站、鹤庆西邑站铁路场站及物流园区煤炭储备功能,畅通本地煤炭外运通道。布局畅通泛亚西线、西部陆海新通道、北煤入滇3大外运通道和大理-怒江、大理-临沧、大理-香格里拉3大分拨通道,提高滇西地区内部煤炭转运能力,满足迪庆、丽江、保山等地煤炭需求。(责任单位:州能源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广通车务段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油气分拨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大理至丽江、临沧、保山等周边区域成品油管道布局。加快“气化大理”建设,推进大理内各县市间的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城镇、工业园区全覆盖。培育危化品公路运输市场,鼓励本地符合第2类、第3类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与大理州成品油库和天然气储气站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提升成品油进藏运输、公路转运、出口贸易市场服务能力。打造绿色低碳危化品物流体系,推广应用新能源、LNG和CNG运输车辆,规范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州能源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城乡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依托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冷链区域服务中心,提供冷藏冷冻、储运加工、展示交易、信息管理等综合功能,保障成渝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供应。在大理市布局建设冷链城市服务中心,满足城市居民对蔬菜、海鲜、水果、肉类等消费需求。重点打造宾川、弥渡、洱源、永平4个县域冷链城乡配送中心,满足周边县域农产品、肉类及乳制品冷藏包装、冷链运输、批发交易、农村电商等需求。(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前瞻布局逆向物流服务

统筹布局逆向物流节点,依托祥云、鹤庆、云龙构建共伴生矿和尾矿、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动力电池、废弃家电回收体系,做强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依托大理、宾川布局农林废弃物回收物流体系,推动农林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围绕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布局收储场地、配套运输车辆等设施,建立农药化肥废弃物包装、废旧薄膜等回收体系,全面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应急物流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完善祥云、大理、永平等核心物流园区应急物流功能。推进大理州洱源县应急专用机场建设,满足滇西地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紧急救援和国防安全需求。加快推进大理州应急指挥中心三期项目建设,统筹全州煤炭及油气储备库、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粮食储备点、应急运力调度等资源管理,保障大理州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高效运行。建立健全平急转换和经济补偿机制、应急物流保通保畅机制。(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交通运输体系承载能力

(一)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

统筹推进重要能源和特色农业农资产品流通领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事权对应原则明确建管养责任主体,深化交通行政体制改革。强化交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加强危险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提升基础信息管理、隐患治理、风险管控能力。扎实推进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能源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夯实枢纽港站设施建设。完善“双核引领、多点协同、五向联通”综合货运枢纽空间布局。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型数字技术在重点枢纽场站的应用。积极推动不同运输方式间集中布局、空间共享和高效衔接,提高枢纽港站作业效率和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集疏运体系化建设。联合推进攀枝花-大理(丽江)、临沧-清水河铁路规划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部门支持,力争滇藏铁路香格里拉至波密段铁路开工建设。完善铁路枢纽场站、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支持煤炭、钢铁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州通管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平急两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专用机场建设。探索在中心城区通往山区县(区)旅游景点高速沿线服务区打造一批“平急两用”服务站。加强应急设施与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衔接。(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推动货运环节节能减排。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作业机械、车辆设备应用,鼓励广泛应用农产品冷链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再生的绿色包装和运载器具。开展低碳化(近零碳)园区试点。扎实推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切实推进战略物资运输全环节的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试点新型交通设施建设。试点打造一批新型交通设施典型项目,推广无人仓储数字管理、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智能安防预警、车货自动匹配、园区自动驾驶等应用。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促进公路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交通综合管控中心建设,强化能源、农资农产品等战略物资运输全环节的智慧化管控和精准化运营。(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拓展能源流通领域金融供给。聚焦电网设施、新能源电力系统、能源产业链体系建设项目,在信贷投放、贷款期限、拓宽抵押物范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构建能源行业融资担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构建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多方参与的政策性担保服务。鼓励电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重点产业专项债,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超高压输电站、变电站、储能设施项目。推动重点能源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能源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政银企对接精准服务需求。优化“组织保障-多部门联动-工作路径-梯度管理”项目库运行机制,密切跟踪项目融资进展,对金融机构暂不予支持的,做好融资辅导服务。构建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对接大理州“金融服务一码通”“云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线上平台,开展金融机构进园区、入企业、分行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能源局、州国资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提高供应链金融流通服务能力。复制延伸“1+2+X”农业金融供应链机制,构建滇西能源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区域平台。探索提升能源供应链融资线上化,推动应收账款业务和“政采贷”业务增量扩面。依托紫辰物流园、滇西煤炭交易中心等商品流通基地,拓展应收账款、仓单、票据等能源供应链融资业务。(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州财政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能源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保险体系风险保障能力。扩大承保范围、降低保险费率,增加营业中断险、仓单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供给,提供抵押质押、纯信用等保证保险业务。支持“期货+保险”,结合油气、煤炭、粮食等产品交易特点,加强保险方价格、收入保险等产品与期货、期权的联动。(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牵头,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区域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本地开设分支机构,丰富人民币跨城、跨境结算渠道。推动本地企业建立联盟协同营运资金,完善资金池管理、外汇管理、贸易结算等贸易金融机制建设。(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牵头,州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大理海关、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流通企业信用承诺制度

推动出台大理州流通企业信用承诺实施方案,推动全州各级流通业主管部门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鼓励流通行业相关协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与滇西各州市信用主管管理部门合作交流,共同推进区域能源、农产品流通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建立州县乡三级能源、农产品流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能源和农产品流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信用修复宣传告知,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维护能源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应用,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能源、农产品流通主体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流通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加强能源、农产品流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健全流通企业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和异议处理流程。制定能源、农产品流通企业信用事项清单和评价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区域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和结果共享,制定统一的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动态调整评价机制,提升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精准性。依据分级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予以激励或惩戒。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和属地监管责任,联合银行、行业协会构建能源、农产品流通企业信用风险监管闭环。探索“信用+”新模式,推动简化企业行政审批流程,提升能源、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水平,降低企业信贷成本。(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分行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保障

健全流通支点城市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理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由州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州能源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方案中各任务分工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牵头联合保山、临沧、德宏、迪庆、丽江以及攀枝花等城市组建骨干流通走廊工作专班。探索与滇西、滇中、成渝、攀西等地区支点城市建立能源产品供给、储备、交易等环节合作机制。联合滇西主要城市探索建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联合调度机制以及风光水储多品种电源一体化协同调度机制。

(二)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土地要素统筹供给,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用好用实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措施。拓展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用活用好各级支持资金,加大对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法依规制定优惠政策。争取多级政策支持,力争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加强部门政策协同。

(三)突出监督管理

完善统计监督,推动流通领域统计制度建设,畅通流通领域运营数据报送渠道。加强评估审察,定期开展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进度评估并形成大理州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进展自评报告。推进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和定期评价机制,强化项目履约考核,跟进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实施进度管理,细化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主要责任单位,确保规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实施。

十一、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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