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0日,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公示2024年上虞区有序用电方案,根据绍兴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安排,按照“工业负荷、商业负荷平均值占全市一定比例”测算,上虞区将分摊7.54-45.21万千瓦负荷指标,需要做好负荷管理工作的充分准备。
为保障民生、重要用户用电,避免用电紧张时发生大面积无序拉限电,积极探索电力需求响应等市场化管理方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上虞区实际,2024年全区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A到F六级共45.21万千瓦,另外安排4.49万千瓦应急机动负荷。
详情如下:
关于2024年上虞区有序用电方案的公示
为维护全区供用电秩序,保证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当前电力供需形势,我局会同供电部门编制了《2024年上虞区有序用电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1日-2023年5月27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映至区发改局(为便于沟通,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313885。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上虞区有序用电方案
为统筹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维护全区供用电秩序,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重点企业用电,保证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浙江省电力条例》相关要求,执行本方案。
一、2024年电力供需形势
根据供需形势预测,2024年将是今后三年我省电力保供最为艰难的一年,总体呈现“高峰存在缺口、晚峰压力最大,全天平衡紧张、电力电量双缺”情形。全省夏季供电缺口为1000 万千瓦,绍兴供电缺口110万。
根据绍兴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安排,按照“工业负荷、商业负荷平均值占全市一定比例”测算,上虞区将分摊7.54-45.21万千瓦负荷指标,需要做好负荷管理工作的充分准备。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紧扣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原则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等优先购电用户和重点生产企业电力供应。
(二)预防为主,响应快速。进一步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不断完善有序用电管理机制、技术标准和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
(三)注重统筹,确保安全。按照“先错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合理均衡安排有序用电措施,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将有序用电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有序用电方案安排
(一)方案分级
为保障民生、重要用户用电,避免用电紧张时发生大面积无序拉限电,积极探索电力需求响应等市场化管理方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全区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A到F六级共45.21万千瓦,另外安排4.49万千瓦应急机动负荷。
A级方案:7.54万千瓦
B级方案:15.07万千瓦
C级方案:22.61万千瓦
D级方案:30.14万千瓦
E级方案:37.68万千瓦
F级方案:45.21万千瓦
(二)应急机动负荷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区域实际,今年全区共安排应急机动负荷4.49万千瓦。
(三)方案编制
1.落实有序用电限额指标。根据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情况,按照“分档有序用电”,优先满足社会综合效益好的企业用电,将列入“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的用户作为有序用电的首要调控对象,实行分行业差异化管理,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科学、合理地落实好“四定”错避峰负荷,按照用户电力负荷特性,帮助、指导用户设计个性化错避峰方案。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经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报区发改局和国网绍兴供电公司备案。
2.落实应急机动负荷。各地安排应急机动负荷,应以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主,应急机动负荷应在20分钟之内压减或切除,并不得安排高危、重要用户,防止快速切除负荷导致人身、设备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四、组织实施
(一)预警发布
绍兴市供电公司提前准确预测全区电力供需缺口,在通过实施需求响应不能满足供需平衡情况下,及时提出启动有序用电预案的意见建议,市发改委经研判后,下达有序用电预警。
区发改局接到市下达的有序用电预警后,会同当地供电企业立即通知相关电力用户,做好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准备,有关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检查备用和保安电源,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若由于机组非计划停运或特高压故障等不可控因素紧急出现供电缺口,区供电公司应在保障主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先期处置,按程序停运应急机动负荷,当供电缺口较大超出应急机动负荷错避峰能力时,区供电公司应严格执行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等应急措施,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有关事故和处置应及时报区发改局。
(二)方案发布
预警发布后,区发改局根据实际电力供需情况启动A-F级有序用电方案。
(三)方案执行
有序用电执行期间,区供电公司利用负荷控制系统检测、统计执行情况,确保压限指标执行到位。区发改局下达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指令后,各级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主管部门联合电力部门,挂牌成立区级负荷管理中心,建立联合办公、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严格有序用电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对需要停、限及终止供电的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保供,非事故情况下不得出现直接拉闸限电;加强用电形势和节能宣传,引导用户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鼓励发挥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主体在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充分考虑特高压以及重要受电通道故障停运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对本地供用电可能带来的影响,迭代完善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启动修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企业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等情况,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有序用电方案顺利执行。
(三)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作用。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加强负荷管控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负荷管理系统作为有序用电工作载体的作用,加强用户负荷监控,确保方案执行到位,供电公司要积极开展试跳检验工作,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安装分路负荷控制终端的跳闸回路,其他100kVA及以上的用户能纳尽纳、若用户私自拆除或更动跳闸回路,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进行相应违约处理,并立即予以恢复。
(四)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全省缺口300万千瓦以内时,优先启用空调负荷和移峰填谷等柔性调控措施,持续深挖企业日(周)移峰填谷潜力,滚动开展企业集中检修计划摸排。全省缺口在300万千瓦至600万千瓦以内时,启用需求响应措施,按照“一次申报、周期滚动、日前调用”原则,在市场化邀约型需求响应基础上,试行约定型响应模式,提前储备并滚动迎峰度夏需求响应专项方案。全省缺口在600万千瓦以上时,启用有序用电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方案“最高负荷30%”要求,强化有序用电刚性执行。全面取消全区负荷管理企业的“白名单”,建立重点企业可压降负荷“能力清单”。面向公共机构、商业楼宇等主体,严格落实国务院“夏季26度、冬季20度”的温度设置规定,开展城市“灯光秀”、景观照明等亮化用电合理管控。进一步加强技术节电,大力推广蓄能、热泵、高效电机、绿色照明等节能环保技术,显著提升全社会能源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