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4日,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2024年全力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指标,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落实区域节能审查意见,简化负面清单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支持综合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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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滨江力争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以上

2024-05-15 11:56 来源: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4日,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2024年全力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指标,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落实区域节能审查意见,简化负面清单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持续全面落实《杭州市本级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推动全区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以上,交易成本每千瓦时同比下降1分以上。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照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的70%执行。持续加强电网建设,迭代升级企业错避峰负荷奖励政策,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详情如下: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实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发挥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重大项目攻坚,用好项目推进机制,支持省市重大项目加快审批和全方位要素保障。2024年,抓好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8.5亿元以上,开工率100%;推进52个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4亿元以上,开工率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61.1亿元。其中,用于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及民生设施建设资金17.2亿元,城市路网、环境整治、污水管网有机更新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8亿元,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等住房保障改善建设资金7.5亿元,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资金9.6亿元,支持政府产业基金5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做好专项债资金需求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额度、国债资金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区属国企)

(四)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全力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应批快批。利用好林地跨区域占补平衡补偿机制,做好我区重大项目林地要素保障。(责任单位:规划资源分局)

(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全力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指标,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落实区域节能审查意见,简化负面清单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持续全面落实《杭州市本级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推动全区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以上,交易成本每千瓦时同比下降1分以上。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照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的70%执行。持续加强电网建设,迭代升级企业错避峰负荷奖励政策,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创意城管委会、江北发展服务办公室、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滨江供电分公司)

(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条”、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5条举措清单。筛选一批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的项目,推荐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同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项目,加大融资支持。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七)充分发挥区属国企作用。发挥区属国企在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城市“微更新”、城中村改造、村级留用地统筹开发项目、工业园区提升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等领域的建设主力军作用,全年区属国企完成投资8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区属国企)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支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环重大科创平台创新生态圈,强化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2024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力争10%左右,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29家,力争新认定达到36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88%。

(八)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5.7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人才引育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九)推进“国际零磁科学谷”建设。加快零磁谷片区的开发建设,推动大型磁屏蔽空间技术等三个交叉研究平台建设,谋划量子传感和零磁医疗设备两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推进零磁新兴产业发展,打造环大科学装置创新生态圈。(责任单位:科学城指挥部、区科技局)

(十)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推动“1+2+6+N”科创平台体系由布局向运营转变,强化和完善区内产学研平台管理,落实差异化绩效考核和支持。加快大装置建设和验证推进,加快白马湖实验室基地和省智能感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区块链与数据安全、经血管植入器械两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实质性运行,加速推动省“公安大脑”主实验室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牵引、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机制,对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竞争类重点科研项目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市区1:1分担。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库,重点在智能物联、生命健康等领域遴选一批新型产业创新组织优质科技攻关项目。鼓励申报各级科技计划。支持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区财政给予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二)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三)更大力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对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2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总部建设。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率。对企业牵头建设新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区财政给予配套资助。对省级认定的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以及依托企业建设且绩效考核优秀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按实到省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外商在杭依法投资设立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按实到省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五)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与省科技大市场协同,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实施科研机构分级分类管理,鼓励科研平台高效转化科研成果。落实省、市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政策,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化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建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风险补偿机制。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科创平台、科技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绩效,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按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技术合同需经认定登记),单个企业年度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六)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制定新一轮孵化载体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孵化体系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五星、四星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三星及以上等次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孵化的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的,给予所在孵化器每家最高15万元的绩效奖励。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为省级孵化器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省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在孵、创客企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七)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筛选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精准动员科技型企业自评入库。对新认定的市级雏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引导“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八)全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落实省、市对高端外籍专家和海外工程师的支持政策。对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配合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持续完善企业引进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九)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省、市科创金融服务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创新积分贷等创新金融产品做大做强,为科技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积极参与建设杭州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配合推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等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产品或服务,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采购领域增值化改革,打造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求清单,助力企业参与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相关政策,加大采用“专精特新”企业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入驻政采云制造(精品)馆,协同推进采购需求对接。区属国有企业在符合有关采购规定情况下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三、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培育政策(由区经信局牵头实施)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全面承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打造五大产业生态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强区。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

(二十一)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区财政2024年安排不少于10.2亿元,用于支持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发展,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打造“小巨人”“专精特新”“瞪羚”等企业发展矩阵,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未来工厂”培育、首台(套)产品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等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二十三)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深耕政府产业基金合作,支持通过基金遴选,优选一批基金管理人,新增合作子基金6只,基金总规模2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数谷基金、零磁装备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园区发展基金的组建落地。持续建立健全子基金运营体系,做大做强区产业基金合作基金群,围绕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做精做专产业投资,不断提升产业基金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十四)持续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鼓励上市企业发挥融资渠道作用,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加强与知名投资机构的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及优质产业资本投向滨江区制造业和重点项目,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加大并购重组,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等新型金融产品,探索推广知识产权ABS等融资新渠道,满足企业多元化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五)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合理把控工业用地出让节奏,力争全年出让工业用地不少于7宗,出让面积不低于200亩。积极统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制定滨江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集中开展全区存量工业用地全域盘活工作,按照“规划引领、以收为主、收整结合、兼顾提容”的基本原则,挖掘土地潜力,释放土地资源,保障五大产业生态圈重点赛道企业用地需求,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空间。2024年实现提升盘活项目3个。(责任单位:规划资源分局、区经信局)

(二十六)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迭代优化“一园三谷五镇”产业布局,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零磁医疗装备、量子信息、基础软件与工业软件等新赛道,深化智能物联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推动重点企业、关键项目、资源要素持续集聚,打造“中国视谷”“中国数谷”“国际零磁科学谷”等一批产业新地标,加快推进浙江省半导体签核中心落地建设。加快建设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先行试点区,对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揭榜挂帅”入选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积极创建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核心区。支持国家零磁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申报建设,加大零磁医疗设备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规划资源分局)

(二十七)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新赛道提速、产业地标打造、集群化发展实现大跨越,数字经济综合实力加速跃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全省领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确保6.5%以上,力争达7%,占GDP比重继续保持在75%左右。以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为引领,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视觉智能等产业链交融并进,加快智能制造、软件集成应用,加强生产性服务供给保障;力争在智能物联领域培育千亿级企业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市级及以上“链主”企业2家,打造数据要素赋能生产制造、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典型应用案例5个以上,深化产业链“百场千企”“芯机联动”对接活动和省“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持续扩大“中国视谷”品牌影响力和辨识度,加快培育创建“中国软件名园”,积极申报共建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园。积极参与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2024年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20家,力争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2个以上。创建数据知识产权生态试验区,打通数据知识产权权属登记、流通交易、权益保护、安全治理全链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努力培育跨国公司和世界一流企业。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规后连续3年保持在规的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打造“专精特新”创新高地,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持续开展工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不断优化评价机制对亩均综合评价A、B类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倾斜。推动个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做好“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着力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个体经济发展保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九)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加强重点产业人才引育,将制造业人才纳入滨江区人才分类认定体系。完善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体系,加强研发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重点企业与区内高校合作,培育输出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完善青年滨派工程师培育体系,扩大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范围,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重点在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培育领军企业、发展信息服务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强顶层设计,制定成体系的高端服务支撑体系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6.5%以上。

(三十)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8.1亿元,用于支持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发展、金融服务产业、文化产业,支持集成电路、软件信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促进电商、会展等商贸发展、养老服务补助、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一)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快建设滨江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优先推荐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积极争创省高能级创新发展区。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互联网产业园)

(三十二)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强化企业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裂变增长。高标准推动奥体滨江国际商务区规划建设,推动形成高端总部集群,全面支撑杭州打造全国一流总部经济中心和现代服务业标杆城市。落实服务业领军企业成长计划,支持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三十三)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攻坚突破,在数据库、计算框架、AI框架、研发设计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等领域培育更多知名企业和产品;支持应用软件做大做强,重点在金融、教育、政务软件等领域扩大应用。切实落实市级信息软件专项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创新、产品推广、场景应用的支持,鼓励企业申报首版次软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加大对省半导体签核中心等重大产业项目支持;积极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和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培育创建中国软件名园;支持举办未来大会、西湖论剑等产业交流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十四)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对获得iF金奖、红点至尊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中国设计制造大奖金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十五)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中国网络作家村等国家级平台整合功能,建设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孵化服务创新样板间和网络文学视频转化基地。加快文化产业相关企业总部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技术创新、内容创新、融合创新,围绕文化企业发展全周期、创作创新创造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策扶持,持续提升数字内容、影视传媒、创意设计等优势行业首位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十六)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打造,推进文旅消费品牌创建,深化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建设,推进打造滨江奥体4A级景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项目,由社会力量投资或建设的公共文化场馆,依照补助标准,经核定给予一次性投资及运营补助。(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滨江环境公司、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三十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释放“后亚运效应”,引进ATP国际职业男子网球挑战赛125赛事等多项国际赛事,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努力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优秀项目。助力培育“互联网+体育”为代表的新型体育产业,吸引更多的外部体育企业和优秀人才入驻滨江,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健康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我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三十八)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整合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资源,搭建银政企交流平台。配合推进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区内年度跨境结算总量超600亿元,支持跨境支付企业织密全球支付结算网,鼓励自贸专营机构贴合企业需求创新金融服务,全力配合杭州市打造全国非公开市场第一城。鼓励银行通过投贷联动、股债联动等形式支持企业发展,对支持区内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银行给予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3%的奖励,单家银行奖励上限为200万元。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实现区担保公司担保余额突破5亿元、新增服务主体100家,持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创保”等担保产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0.8%。(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高新金投集团)

(三十九)促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深化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滨江创意小镇、数字健康小镇建设。物联网小镇巩固智能物联产业优势,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物联网+产业发展高地和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核心区。互联网小镇积极打造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互联网+”创新创业高地、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高地。滨江创意小镇坚持“文创+科创”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数字传媒、数字创意、数字设计和网络文学”等优势产业,持续擦亮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杭州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国字号”招牌。数字健康小镇加速“BT+IT+AI”产业融合,全力打造数字健康创新创业高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创意城管委会、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发挥亚运长尾效应,全力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国际新型消费中心城市,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深化“双百双千”拓市场活动,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202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7%,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9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2.3亿美元。

(四十)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招大引强等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撬动作用,2024年安排预算10.2亿元,重点支持外贸发展、外资招引、消费促进等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四十一)稳定外贸发展。深入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不少于16个外贸团组,参加12个以上境外展会,36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制定并优化国际展会目录,支持企业多元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升参展成效。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对2024年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费资助比例上限提高至60%(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上限提高至65%),单个企业资助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争取市级外贸融资政策支持,推动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提供“杭信贷”项下融资免费担保。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外贸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并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8%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支持外贸示范企业创建,强化外贸主体培育,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实施2024年首季“杭州智造·品牌出海”行动,对2024年一季度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和出国开展商务洽谈的外贸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重点企业,给予不超过70%的展位费补助和不超过70%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创意城管委会、江北发展服务办公室、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区税务局)

(四十二)激发消费潜能。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等政策,鼓励汽车消费,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按要求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优化等电价政策,推进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以杭州消费促进年为主线,全年新开业银泰莲荷里、安放山泽里、江南樱花里等商业综合体项目3家,新增商业面积16万平方米。按照“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开展全年促消费活动,联动全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各大企业和平台,组织“Bingo”系列促消费活动40场以上。鼓励发展首店经济,新招引知名餐饮品牌、高能级零售品牌等门店10家以上,评选一批高品质餐厅榜单,积极参与杭帮菜美食嘉年华、厨神争霸赛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助力打响“食在杭州”美食IP。加快新型消费提质扩容,聚焦国潮国货品牌建设,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持续提升全区商贸、商务服务发展水平,优化完善南部和西部区块商业配套,启动奥体滨江国际商务区高端商业总部项目招引。鼓励发展赛会竞演经济、夜间经济,积极推进奥体商圈建设市级智慧商圈,持续推进长河老街争创省级商业特色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资源分局、创意城管委会、江北发展服务办公室、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四十三)发挥电商优势。制定新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壮大新电商产业生态、构建新型产业链体系,打造全方位保障体系,积极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支持跨境电商在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仓储物流建设、人才培育、服务生态建设等方面加快发展,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加强海外仓建设,支持企业保护自身海外权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创意城管委会、江北发展服务办公室、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四十四)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大力推进国际“赛”“会”之城建设,高质量承接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相关配套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展会并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依托“大小莲花”、滨江体育馆、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等会展资源,推动赛会、展会与文旅经济深度融合,全力支撑杭州市打造国际会展之都。鼓励在区内举办符合重点产业导向的国际展会,给予展会承办方一定比例的场租补贴,单次展会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创意城管委会、江北发展服务办公室、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四十五)支持数字贸易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鼓励企业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参与制定数字贸易领域各类标准。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在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在展会拓市场、防范出口风险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创意城管委会、江北发展服务办公室、零磁谷中心、物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四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围绕“一园三谷五镇”产业布局,重点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和高端人才团队的招引力度,争取落地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1个。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省级外资研发中心,积极争取省级外资招引激励资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4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七)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38.1亿元。其中医疗、卫生资金5.2亿元,促进区属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22.9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未来社区创建等住房改善投入5.2亿元,保障房建设投入2.5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以及对困难、优抚等补助资金1.0亿元,公交建设运营等其他资金1.3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持续强化就业保障,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落实《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等规定,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确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我区平稳实施。(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幼有善育”。精准匹配托育服务需求,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推进示范型社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贯彻落实人口均衡发展统筹机制,精准落实杭州市育儿补助政策。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将脑瘫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出台滨江区生育困难家庭辅助生殖技术费用补助管理办法,为符合条件的滨江区户籍家庭按辅助生殖技术所需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含个人账户)据实结算,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出台滨江区生育友好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生育友好型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

(五十)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加大优质学位供给,投用学校5所,新增学位7600个。积极推进与杭高、杭二中等教育品牌的合作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提质扩域。深化推进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托幼一体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以上。以高质量办好嵌入式幼儿园为起点,持续做好具有产业社区特色的托育课程、师资培养等个性化研究,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周边产业园区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优化“15分钟医疗服务圈”,有序推进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浙大二院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区域医疗资源国际化水平;协调推进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江院区)开工建设;加快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深化服务内涵。积极推进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落实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2024年完成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5.6万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十二)支持推进“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00套,加快3个公租房、2个人才共有产权房续建进度,启动浦乐单元人才共有产权房预售。持续开展人才房公开摇号配租,扩大人才房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覆盖水平,提高业主组织组建率,推进清廉物业建设。加快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进度,2024年完成加装电梯100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委人才办、资产经营公司、城建发展公司)

(五十三)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加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建设,年度新增床位不少于60张,推进助餐服务年度新增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15个,实现康养联合体街道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落实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长期护理保险我区参保人数达到73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十四)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加强低保、低边、特困群体关心关爱和救助帮扶;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归集区内救助帮扶资源,开展多样化服务活动,上线救助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4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25人次。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2024年新增慈善组织1家,慈善信托规模新增150万元。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全区实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上述6个领域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支持总额为108.9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出台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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