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天台县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根据气温变化和上级电网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6个等级,实施分级控制,并按实际情况落实错避峰方案;同时严格制定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安排每周7天、每天6轮次的限电方案。A-F六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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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县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公示

2024-05-13 10:17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天台县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

根据气温变化和上级电网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6个等级,实施分级控制,并按实际情况落实错避峰方案;同时严格制定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安排每周7天、每天6轮次的限电方案。A-F六个等级为:

A级方案:1.98万千瓦。

B级方案:3.96万千瓦。

C级方案:5.94万千瓦。

D级方案:7.92万千瓦。

E级方案:9.89万千瓦。

F级方案:11.87万千瓦。

详情如下:

天台县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公示

为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维护我县正常稳定供用电秩序,切实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县发改局会同县供电公司编制了《天台县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反馈。

联系电话:83930692;邮箱:ttfgny@163.com 。

附件1:

天台县2024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

一、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全省电力供需依旧严峻。随着我省舟山电厂三期、六横电厂二期等支撑性电力项目建成投运,全省电力安全保供能力显著增强。但随着稳经济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我省经济预计将加速回升,新增电力需求高企,叠加极端天气、省外来电等不确定性因素,全省电力负荷高峰期间仍存在电力供需不平衡的可能。

全县电力需求增长迅速。2023年,最大网供负荷为48.85万千瓦,同比增长19.64%,最大用电需求增长显著。随着经济发展与气温的不断升高,预计全县用电负荷将持续增长,而天台县本地火电、水电资源有限,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任务依旧艰巨。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2024年有序用电工作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和《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修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需求侧负荷管理应坚持“价格信号引导、海量资源唤醒、前置措施削峰、需求响应保障、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原则,有效提升负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做好电力保供稳价工作。

在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前,应深化运用“市场+行政”措施,充分挖掘需求侧灵活互动潜力,充分做好工业企业分时电价引导工作,通过电价政策引导工业企业转移高峰负荷;应推动工业企业做好电力负荷“移峰填谷”、“错峰检修”、公共建筑做好空调负荷管控。实施有序用电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优先保障上市、二十强和拟上市等重点企业用电,不得涉及和影响居民生活、重要部门单位用电负荷。

(一)坚持“有保有限”原则。首先保障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重要部门和单位正常用电;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电。坚持把保民生、保居民放在首位,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随意对居民拉闸限电。坚持把有序用电与企业社会贡献结合起来,按照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分类结果,控制C、D类企业用电。坚持把有序用电与节能降耗结合起来,适度控制高能耗企业用电量。

(二)坚持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变化和上级电网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6个等级,实施分级控制,并按实际情况落实错避峰方案;同时严格制定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安排每周7天、每天6轮次的限电方案。A-F六个等级为:

A级方案:1.98万千瓦。

B级方案:3.96万千瓦。

C级方案:5.94万千瓦。

D级方案:7.92万千瓦。

E级方案:9.89万千瓦。

F级方案:11.87万千瓦。

(三)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原则。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前提,夏季电网运行方式应做到全接线、全出力、全保护运行,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损失少”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三、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各级、各部门应积极走访企业,使企业深刻认识开展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并自觉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宣传和引导企业开展“移峰填谷”、“错峰检修”,自发转移日间高峰负荷。

(二)引导全民节电。节约能源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提倡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安全用电是电力工作永恒的主题。各级、各部门要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节约用电,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居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全民节电活动,既为有序用电出力,又为节能降耗、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

(三)开展工作督查。供电部门应依托天台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加强对用户用电情况的实时监控,发现违规用电现象,要及时向县发改局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汇报,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规用电现象,维护公平公正的用电秩序。

(四)实施违规处罚。对数次不遵守有序用电规定,擅自超计划用电的用户,将视情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序用电规定作出延长限电时间、中止供电等处理,以维护公平正常的用电秩序。

处罚规定: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适当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屡教不改的用户进行必要处罚。对两次及以下违规用电行为将予以警告,三次及以上违规用电的,给予连续限电(停止生产用电)三天的处罚;继续违规超指标用电的,再给予连续限电(停止生产用电)七天的处罚。

凡连续1小时以上超规定用电指标10%以上用电的行为,为一次违规用电行为。当天在接到供电部门违规用电警告后,继续超规定指标10%以上用电的,视为两次违规用电行为。

天台县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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