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
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照签约比例实施超额获利回收。现阶段,回收倍数为1,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为100%和95%。
5月1日起启动结算试运行,运行时间视运行情况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详情如下:
甘肃省工信厅前天
江西省发改委前天
云南能监办前天
南方能监局11月19日
兰木达电力现货11月19日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11月18日
中国新闻网11月18日
东北能监局11月18日
内蒙古能源局11月15日
青海省能源局11月15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11月15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12小时前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12小时前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12小时前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12小时前
江西电力交易中心12小时前
商务部17小时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8小时前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18小时前
新华社19小时前
国家电网报19小时前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前天
电联新媒11月12日
浙电e家11月12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11月11日
中国新闻网11月08日
浙江能监办11月07日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1月06日
浙江发改11月01日
国网浙江电力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