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
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照签约比例实施超额获利回收。现阶段,回收倍数为1,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为100%和95%。
5月1日起启动结算试运行,运行时间视运行情况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详情如下:
电联新媒前天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北极星售电网05月15日
陕西省发改委05月14日
落基山研究所05月14日
电联新媒05月14日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5月14日
北极星售电网05月13日
内蒙古电力调控公司05月10日
北极星售电网05月09日
财政部前天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前天
硕电汇前天
广东省能源局05月16日
南方电网报05月16日
皖丰长能公司05月16日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05月16日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05月15日
东北能监局05月15日
中国电力报05月15日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05月14日
岱山县供电公司前天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前天
三门县发改局前天
黄岩区发改局05月16日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05月15日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05月15日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05月14日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05月14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5月13日
杭州市发改委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