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浙江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各经营主体对政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电科院及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参会。
会议听取了省电力公司和调控中心对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实施以来的容量认定、最大出力考核及电费结算情况的汇报,各参会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提出,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煤电容量电价政策颁布后,各方协同推进,浙江省有关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的细则迅速制定并顺利实施,有力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在浙江省的落地。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煤电容量电价相关工作,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考核、认定和结算机制,规范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发电企业要按规定如实及时申报机组最大出力,做好机组运维,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建议,研究机组临时检修和检修超期情况下的容量认定、AGC故障情况下的抽查测试方法以及跨省跨区送浙煤电机组执行容量电价机制等有关问题,充分统筹、细化落实,有序做好配套细则或补充规定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