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 施方案》(国能发资质〔2021〕37 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 相关许可决定”有关规定,拟撤销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逾期不 整改的 53 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现将处置情况 进行公告。公告期 30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告期满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福州市工信局昨天
中国能源新闻网04月23日
湖北省电力企业服务协会04月18日
人民网04月12日
人民网04月03日
南方电网报04月01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3月29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03月19日
株洲市发改委03月15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3月05日
山西能源监管办昨天
京能十堰热电前天
国家电网报04月12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4月07日
国家发改委04月02日
广投康恒新能源公司03月27日
广西能源集团03月27日
甘肃能源监管办03月26日
西北能源监管局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