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 施方案》(国能发资质〔2021〕37 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 相关许可决定”有关规定,拟撤销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逾期不 整改的 53 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现将处置情况 进行公告。公告期 30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告期满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重庆市经信局03月14日
国家电网报02月13日
中国新闻网02月06日
电网头条01月08日
电网头条01月07日
南方电网公司01月03日
国家电网报2024年12月3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12月04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03日
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1月19日
电网头条2024年11月19日
国家能源局03月13日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02月19日
能源电力公社02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01月14日
北极星电力网01月08日
浙江能源监管办01月03日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01月03日
河南能源监管办2024年12月31日
山西能监办2024年12月25日
东北能监局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