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国进入“两会时间”。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温枢刚提交《关于加强我国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呼吁加快建设碳排放连续监测体系、全面加强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温枢刚认为,实施碳排放双控需要以准确的计量、健全的标准和可信的认证为基础。当前,我国碳排放双控还处于起步阶段,计量、标准、认证基础能力还较为薄弱,亟需加强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排放标准体系等建设。同时,欧美国家陆续出台碳关税、碳足迹准入门槛等政策,我国亟需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检测认证体系,推进碳足迹核算与认证国际衔接互认。
一是碳排放连续监测体系有待建立。目前,我国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都采用间接核算方法,普遍存在人为影响因素多,难以实时溯源等问题。如火电企业碳排放根据燃料消耗量、碳含量和氧化率等核算,在煤的采样和检测环节易受人为干扰,影响碳排放核算数据准确性。为此,我国自2021年起启动碳排放连续监测试点工作,已在火电、钢铁、水泥等六大重点行业共111家企业部署试点,其中火电行业开展了114台机组试点,初步建立起碳监测技术方法体系,但目前监测试点覆盖范围有限,监测技术缺乏足够的实证研究,烟气流量测量准确度仍需提升,监测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尚不完善。
二是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有待加快。我国积极推动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但目前制定发布的标准较少,体系仍不健全。如在火电碳监测领域,目前有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在产品碳足迹核算领域,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主要针对塑料、家用电器等产品,覆盖行业领域和产品类型较少。同时,我国主导或参与起草的碳排放国际标准较少。此外,我国碳足迹基础数据库尚未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主要采用欧洲数据库,与我国实际碳排放情况存在偏差。
三是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体系亟待健全。近年来,欧盟利用低碳发展先行优势,出台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新电池法案”等,提出进口产品碳足迹检测认证要求,但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体系不够成熟,如产品碳足迹中电力间接排放占比较高,核算需要详细的电网排放因子数据,但我国的全国平均排放因子无法体现区域差异;目前欧盟认可的32家认证机构均为欧美企业,导致我国输欧动力电池、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碳足迹认证费用高、周期长。
为了进一步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温枢刚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快建设碳排放连续监测体系。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快研发高准确度烟气流量测量技术,扩大碳监测试点行业覆盖范围,增加参试企业,健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评价体系。构建全国碳排放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应用数字化技术实现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实时监测、自动校验和智能预警。逐步将碳排放连续监测纳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核算体系,与核算法形成数据交叉验证,提高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数据质量和报送效率。
二是全面加强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由政府部门引导,行业协会组织,龙头企业牵头,汇聚产业链上下游力量,抓紧研制火电碳监测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行业协会牵头搭建碳足迹数据中心,共享上下游数据资源,逐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加快推进碳排放国际标准工作,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产业优势,依托国际标准组织,积极主导制定碳排放国际标准,推进国内标准成果向国际标准转化。
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体系。定期发布国家、区域和省级电网排放因子,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规范碳足迹核算认证机构市场准入管理,支持将碳足迹纳入绿色政府采购、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和产品市场准入体系,鼓励采信国内第三方机构核算认证结果,培育我国碳核算认证服务龙头企业。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碳足迹核算认证机构资质互认机制,提高国内认证机构国际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