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月度、2025年年度电力零售市场常态入市的工作提示。
1.零售套餐期限最小以自然月为单位,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多年等,最大不得超过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有效期限。3月15日起,针对已上架的零售套餐、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交易中心将对其中超过履约保障凭证有效期限的进行统一调整,无需售电公司、电力用户逐一操作。
2.零售套餐当月可约定的最早生效时间为次月首日,最早失效时间为次月末日,常规约定失效时间为季度末、年底次年底等。
详情如下: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04月30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华东能监局04月30日
新疆能监办04月30日
国家电网报04月30日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04月29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9日
硕电汇04月29日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4月29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4月28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4月28日
人民网04月28日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04月26日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04月26日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04月26日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04月26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29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26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18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17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12日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