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标准(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程序、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方法和工作程序、碳排放报告要求和碳中和声明等内容。适用于广东省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大型活动组织方以及参会个人碳中和的实施。非参会的个人碳中和,若抵消交通过程的碳排放,亦可以参照本标准。
关于公开征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标准(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标准》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标准(送审稿)》。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标准(送审稿)》(附件1)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气候与交流处,并抄送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气候与交流处联系人:官力斯,电话:020-8753175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联系人:王斐,办公电话:020-28875026,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电子邮箱:wf@cnemiss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