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同一月份内,电压等级相同的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理论上是完全一致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并非如此,各个企业到户电价存在一定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电价政策中还有峰谷分时电价、两部制电价等政策,不同企业对电价政策的应用和响应程度不同,最终影响到户电价水平。因此,企业自身要加强对电价政策的研究和应用,开展能效管理和经济性分析,从分时电价削峰填谷、两部制电价激励机制等方面用好用足电价政策工具,科学、合理、有序控制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作者:鄂电价格)
客观看待企业到户电价存在一定差异
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同一月份内,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是固定不变的,电压等级相同的用户输配电价水平也是完全一致,因而,理论上所有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是完全一致的。
但从调查走访情况来看,某月份工商企业到户均价在0.74元/度左右,但是,同一电压等级企业,有的到户均价低于这个水平,有的到户均价高于这个水平。
譬如A企业,某月份到户均价0.79元/度,超过全省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约0.05元/度(0.79-0.74)。经分析,该用户申报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为容量电价,基本电费度电水平为0.12元/度,高出全省工业用户平均水平0.04元/度,是导致该用户电价较其他用户电价略高的主要因素。该企业变压器利用率仅33%,利用率低下导致基本电费度电水平较高。
同时,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产能安排在高峰时段,甚至尖峰时段也挡不住生产节奏,导致高峰或尖峰时段用电量相对较高,提高了平均电价水平0.01分/度。
上述两种因素叠加,是导致该企业均价略高于全省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约0.05元/度的主要原因。
当然,从全省来看,既然有平均电价超过0.74元/度的企业,也就有平均电价低于0.74元/度的企业,关键还是不同企业对电价政策的应用能力和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响应程度不同,影响最终电价水平或高或低。
可见,企业之间因节能降耗意识和能效管理能力等原因导致用能成本和电价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能效管理是导致企业间电价水平产生差异的主因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两部制电价政策,需要用户提高能效管理意识及对电价政策的响应能力。
企业内部管理精细程度较差,对国家电价政策解读不够准确,没有及时调整用电生产计划,导致不同企业电价水平产生高低差异,企业用电成本也产生差异。这方面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一是没有正确选择两部制电价方式,没有及时调整基本电费执行方式,导致负荷率偏低,电费成本增加。
于大工业两部制用户,按规定要缴纳电度电费和基本电费,其中基本电费根据用户变压器报装容量收取,用户用电报装容量要与产能相匹配,避免过度报装、挤占社会公共资源,“大马拉小车”会带来度电基本电费水平过高。
前文所述A企业变压器利用率仅33%,就是“大马拉小车”利用率低下导致基本电费度电水平较高。
二是没有根据峰谷电价政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生产方式。工商业用户还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下浮至0.48倍,1、7、8、12月份下浮至0.45倍),峰时段用电、电价上浮(上浮至1.8倍,1、7、8、12月份上浮至2倍)。
企业生产用电特性和工作时序安排可能导致峰谷电量比重失衡——高价的峰段电量相对多、低价的谷段电量相对少,也影响最终电价水平。
如何利用政策工具控制并降低用能成本?
那么,作为企业,该如何合理运用国家出台的电价政策最大限度控制并降低用能成本呢?!
从用户侧来看,可依据国家出台的电价政策,通过加强能效管理的方式,从四个方面用好用足电价政策工具,控制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一是用好“峰谷分时8小时低电价”政策
政策规定:我省于2022年底出台了季节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用电负荷紧张的月份(12月、1月、7月、8月)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低谷时段时长达到8小时,谷段电价由0.38元降低至0.36元。
应用技巧:核心要点在于“主动错峰”。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或者合理配置储能设备等方式,通过错峰用电、多用低谷低价电降低用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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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用好“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执行方式可选”政策
政策规定:国家最新的电价政策规定,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315千伏安之间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应用技巧:譬如,同为10kv用户,湖北省10kv用户单一制输配电价0.1903元/千瓦时、10kv用户两部制输配电价中的电量电价0.1263元/千瓦时,二者相差0.064元/千瓦时。该用户如果能效管理较好,将容(需)量电价单位水平控制在0.064元/千瓦时以下,则该用户选择两部制电价政策较为适宜。
企业应做好政策学习和能效管理,根据自身产能及负荷情况,优化调整用电行为,合理选择两部制或单一制电价执行方式,实现降能耗、降电价目标。
三是用好”两部制用户容量或需量电价可选”政策
政策规定: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用户按规定要缴纳电度电费和基本电费。基本电费有两种计价方式,一种是按容量计费法,另一种是按需量计费法,10kv两部制客户基本电费,按照变压器容量计算26.3元/千伏安·月,按照用电最大需量计算是42元/千瓦·月,企业要加强能耗管理,善于优化比较,根据实际的运行容量选择计费方式。
应用技巧:譬如,某10kv两部制用户的变压器容量为1000千伏安,月基本电费计算方式比较如下:
如果最大需量值为700千瓦:
按容量计费法,基本电费为1000x 26.3=26300元,
按需量计费法,基本电费为700x 42=29400元。29400>26300,这种情况,选择按容量计费方式更划算。
如果最大需量值为600千瓦:
按容量计费法,基本电费为1000x26.3=26300元,
按需量计费法,基本电费为600x 42=25200元。
25200<26300,这种情况,选择按需量计费方式更划算。
所以,用户要根据自身企业的用电负荷情况,精心开展成本测算和比较,适时选择合理的容(需)量计费方式,尽最大限度减少基本电费支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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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用好“需量电价负荷率达标打9折优惠激励”政策
政策规定:2023年6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引入两部制电价与负荷率挂钩的机制,对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需量电价打9折执行,引导用户合理报装容量、科学安排用电需求,缓解电力系统尖峰保电压力。
应用技巧:电压等级大于35千伏的需量计费用户若负荷率高于40%(即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大于260千瓦时),需量电价由39元降低至35.1元,这个水平不仅低于现行电价标准,相比较于比改革前,也是大幅度下降(39*0.9=35.1<38)
某110kv两部制用户选择执行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方式,其6月用电量为140000千瓦时,合同变压器容量为500千伏安,最大需量为300千瓦。
该用户6月每千伏安用电量:当月总用电量÷合同变压器容量=140000千瓦时÷500千伏安=280千瓦时/千伏安
【分析】该用户当月每千伏安用电量已达260千瓦时及以上,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
该用户6月需量电费:最大需量×需量电价标准×90%=300千瓦×39元/千瓦·月×90%=10530元,可以降低电费支出1170元。
该用户6月电量电费:该用户的电量电费仍执行政策规定的电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