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双碳”战略目标落地落实,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规范认购碳汇活动,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引入专门基金,组织开展了碳汇认购、设立“双碳”生态司法湿地修复示范点等相关活动。
8月9日,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共同举行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合作协议暨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固碳增汇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签订仪式上,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韦国煜上台致辞,并与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共同会签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签订后,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和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向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捐赠了首笔碳汇认购金134427元。
该笔碳汇认购金主要为此前经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4件案件生态损害赔偿金。当事人在教育引导下,自愿认购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
签订仪式上,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翁旭鸣提出规范资金使用、扩大合作领域、搭建交流互通平台等三个方面想法。
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网湖州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函韵介绍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设立背景、主旨、运行情况。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羊文杰上台介绍“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固碳增汇示范项目”。
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面积1395.3公顷,包含芦苇、柳林等12种湿地类型,是浙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湿地固碳增汇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发研发与示范项目”,完成后可形成湿地碳汇评估体系、创制适用于湿地公园的固碳增汇创新技术体系,能够有效提升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固碳增汇能力。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在会上会签了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固碳增汇示范项目合作协议。
活动前,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在长兴县泗安镇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特有 “水上柳林”生长片区,为“双碳”生态司法湿地修复示范点揭牌。本次碳汇认购的案件当事人代表前往示范点见证,并签署了碳汇认购意见书。
今年4月,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与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泗安镇人民政府等在长兴县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共建“湿地碳汇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环境公益志愿服务基地”。以湿地碳汇生态修复基地为示范点,检察机关探索与审判机关、专门基金、行政机关多方协作,进一步激活“沉睡”赔偿金,避免生态功能损失“欠账”,推进碳汇产品在司法中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运用,合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