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司法碳汇异地认购”生态检察机制》,通过建立林业碳汇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林业碳汇生态修复工作的探索,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旌德县现有林地面积97.7万亩,活立木总蓄积4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9.2%,林木绿化率73.1%,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作为安徽省首家碳中和试点县,旌德抢抓“碳达峰 碳中和”政策机遇,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全力推动林业碳汇工作。2021年选定庙首林场151.4ha的林分参加监测,确认固定监测期内的碳汇减排量共计10311吨二氧化碳当量。2021年8月,完成全省第一单林业碳汇交易,交易方安徽司尔特肥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购买3036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金额14.57万元。
“两地检察机关建立‘以碳代偿’‘碳汇补偿’生态检察机制,既破解了长三角地区土地资源紧张,无地补植复绿的问题,又解决了本地补植复绿地少,环境侵权人修复能力弱,生态损害赔偿金‘沉睡’的生态环境修复难题。”旌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祎说,此举将更好地实现林业公益保护。
据悉,此次跨区域多部门协作,确定旌德庙首林场作为碳汇的持有方和开发方,林业碳汇异地认购将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执行碳汇的计量,由溧水区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协同监督碳汇认购和交易的实施。
签约仪式上,旌德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旌德县林长办将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林业碳汇案件,开发一批碳汇项目基地,持续做好庙首林场碳汇一期项目计量监测,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建设,通过碳汇交易提升长三角区域绿色发展开拓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