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汕尾市发布“汕尾市2023年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竞配范围为粤东海上风电场址4个,共400万千瓦。此前在6月14日,汕尾市刚刚发布了“2023年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省管海域为红海湾场址3个,共150万千瓦。
加上本次发布的400万千瓦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汕尾市海上风电竞配规模达到了55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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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23年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为推动海上风电项目有序规范开发,促进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和《汕尾市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及我市海上风电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现状,现对汕尾市2023年海上风电国管海域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配置范围
粤东海上风电场址4个,共400万千瓦。
1.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1项目,60万千瓦;
2.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2项目,100万千瓦;
3.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3项目,140万千瓦;
4.粤东海上风电基地1-4项目,100万千瓦。
项目场址范围、风资源条件、集中送出及陆上登陆点规划情况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1.项目竞配可由开发主体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形式申报,如联合体申报竞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由绝对控股企业(占股50%以上)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竞配;
2.申报主体须为企业集团总部或所属集团唯一授权的下属企业,下属企业申报竞配须提供集团在广东省范围内参与海上风电竞配的唯一授权文件;
3.申报主体及其联合体成员无不良信用、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竞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申报主体2022年以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申报竞配需提供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自拟);
5.申报主体申报竞配需提供企业《承诺函》(附件2)。
三、竞配报名
有意参与竞配的申报主体,应于2023年6月24日中午12时00分前将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和资环科邮箱(swfgjgjk88@163.com)并获取《汕尾市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及报名回执,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且视为放弃本次竞配资格。
四、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中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申报材料地点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3楼307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主体需将书面申报材料、佐证材料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电子文件1份刻录光盘或U盘,并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取消竞配资格和结果的情形
(一)集团公司授予2家及以上下属企业参与本轮竞配的;
(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超过竞配数量要求,以单独名义和代表联合体申报的广东省国管海域项目总数超过3个。
七、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6号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楼
联系人:林平、郑远阳
联系电话:0660-3383602
邮箱:swfgjgjk88@163.com
附件:1.国管海域海上风电竞配项目情况表及示意图
2.承诺函
3.汕尾市2023年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配报名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