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布。《方案》提出,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叶城县、西藏阿里地区、和田地区锂矿资源,借鉴四川宜宾“无中生有”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之都”的经验,发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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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产能不少于50GWh!《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2023-06-16 08:27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 

日前,《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布。《方案》提出,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叶城县、西藏阿里地区、和田地区锂矿资源,借鉴四川宜宾“无中生有”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之都”的经验,发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到2025年新能源电池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到2025年,力争引进新能源电池企业60家,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形成不少于10万吨正极材料、50GWh锂电池的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招引锂电全产业链,推动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地委实施“一二三四五”战略、培育推进“十大产业”工作部署,围绕锂电新能源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和强链,聚焦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区位、政策和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锂电新能源产业各项工作,成立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向华(地委委员、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曲连东(行政公署党组成员、喀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石德君(行政公署副秘书长)

夏世德(地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刘 勇(地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强(地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绍华(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吐孙赛达克(地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雷 川(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穆提拉·依沙米丁(地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武利(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武卫国(地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王晓东(地区招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布都艾尼·斯地克(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丁贤政(地区政资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郭 伟(山东对口援疆指挥部党委委员、财务审计组组长)

刘再增(广东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项目计划与产业处处长)

林 涛(深圳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项目计划与财务组组长)

庄红山(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 局(喀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江兆侃(叶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东兼任,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处理日常工作。

三、行动目标

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叶城县、西藏阿里地区、和田地区锂矿资源,借鉴四川宜宾“无中生有”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之都”的经验,发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到2025年新能源电池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

——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到2025年,力争引进新能源电池企业60家,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形成不少于10万吨正极材料、50GWh锂电池的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到2025年,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回收等领域培育形成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点发展领域

立足喀什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电池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应用等领域,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

(一)打造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

锂矿是“白色石油”,在新能源的产业链条中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被广泛应用于受控热核反应、储能、电动汽车等多个领域。依托叶城县及周边和田地区、西藏阿里地区丰富的锂矿资源和现有矿产资源开发、加工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叶城县区位优势,推动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正极材料落地投产,重点对接新安德工业集团、山东瑞福锂业、紫金矿业、江西志存锂业等企业,在锂矿探采选和石油卤水提锂、盐湖提锂和锂辉石提锂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进一步提高锂矿资源开发和电池材料制造等技术,健全产业链条,打造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

(二)打造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

消费类电池是指以3C产品(例如: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采用镍钴锰酸锂、锰酸锂等材料体系制作的容量型锂离子电池。喀什经济开发区已引进东莞市钝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斯马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炬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晨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锂电池生产企业,规划产能4.44GWh,在消费电池领域有一定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喀什政策、电力和气候优势,重点对接湖南德燊、深圳新恒、深圳杉海、河南摩尔锂电、河南和睿新能源、四川宸泰、江苏亿特森、江苏禾途、江西嘉富能、氢驰动力、东莞骏誉等企业,打造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

(三)打造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动力电池应用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城市转型的重要措施,重点应用于乘用车、公交车、特种车辆等。随着传统燃油车辆的更新换代及新能源汽车的广泛普及,动力电池制造市场前景广阔。依托喀什经济开发区现有消费电池产业基础,依托叶城县锂矿开发和正极材料生产基础,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引进一批动力电池组装制造企业,重点对接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等企业,用政策吸引企业,用市场留住企业,进一步延伸锂电产业链条,打造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四)打造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储能电池以其削峰填谷、系统调频、平滑新能源电力输出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等电力系统环节。“十四五”期间,喀什地区光伏装机达2000万千瓦(20GW),需配套储能500万千瓦(5GW)。经测算,光伏组件成本约18亿元/GW,储能投资15亿元/GW,全地区光伏组件市场约360亿元,光伏储能市场约75亿元,合计市场为435亿元。紧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换投资”模式,吸引储能电池生产企业落地喀什。

(五)打造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产业集群

新能源汽车是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相比传统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坚持以“市场换投资”方式,以公务用车改革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用车辆更新换代的契机,开展“对赌式”招商,充分发挥援疆优势,采取“点菜式”招商方式,以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吸引比亚迪、上汽、广汽等企业落地喀什。紧盯中国嘉陵集团、飞越保祥集团有限公司、昊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吸引两轮、三轮电动车零部件生产、总装、销售及售后的完整产业链。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引导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规避无序发展。邀请业内权威机构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全产业链发展为基本思路,依托新疆及西藏阿里地区的矿产资源优势,从上游的正、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及辅材(外包材料),到中游的电芯生产、封装、组装、模组到下游的应用进行全链条的策划和布局,积极引入各个环节产业链代表性制造企业,实现高起点切入,全方位应用,形成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招商局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明确靶向、精准招商。做好喀什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及政策优势的宣传推介,组建招商专班,聚焦产业链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以做大产业和完善产业链为目标,瞄准“电池材料”“消费电池生产组装”“动力电池制造”“储能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等五个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依托援疆、高效招商。广东(深圳)是锂电大省,培育了比亚迪、亿纬锂能、德赛电池、欣旺达、鹏辉能源、天赐材料、光华科技、广汽集团等大批领军企业,拥有上市企业20家,独揽全国31%的企业占比,集聚优势强,产业规模大。山东枣庄为“中国北方锂电之都”,现有锂电企业57家、产品种类200多个,形成了锂矿开采加工、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及PACK、终端应用、循环发展完整产业链条和完善产业生态。依托山东、广东援疆优势,借助山东、广东(深圳)锂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理念和先进技术经验,加快引进锂电池生产企业,逐步壮大锂电池产业规模。

牵头单位:地区招商局

配合单位:山东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市、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树牢“项目为王”导向,做好意向、签约、落地项目跟踪服务,力促意向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投产。喀什经济开发区做好华力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亿支消费数码电池生产、晨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亿支消费数码电池生产等12个落地项目的跟踪服务,叶城县做好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等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要素保障等服务工作,力促项目早投产、早达效。

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四)加强示范推广应用

推进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车辆推荐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序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公共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地区住建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政资局

(五)构建绿色循环利用体系

探索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新能源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体系,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做好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推动低速电动车、5G基站、数据中心电源等梯次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梯次综合利用模式。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市、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建立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 矿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支持,收集区域地质、遥感、物探、化探等资料,勘探分析喀什锂矿资源赋矿地层、分布范围、储量、品质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全地区锂矿资源调查、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统一布局,补齐锂矿资源短板。探索推进矿权合作、股权合作等资源勘探开发模式,加快提升镍、钴、锰等资源保障供应能力,确保新能源电池产业供应链安全。

2. 用地保障。各相关县市(园区)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园区范围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解决园区新能源电池产业用地问题;重点做好年度建设用地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收储、林地审批等工作。对电池及组件、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回收利用等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3. 用电保障。超前规划开发区、喀什市、叶城县、莎车县、疏勒县、伽师县、岳普湖县、巴楚县等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聚集区的电网建设,建成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和10千伏等电压等级合理搭配的供电格局,确保上游变电站供电负荷充足;开辟绿色通道,压缩电池产业相关上下游企业接电时间,确保电力及时供应;鼓励新能源电池产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积极向上争取用电指标,在立足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用电。

4. 用气保障。进一步加大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力度,确保作为燃料和磷酸铁、磷酸铁锂等产品干燥用天然气足量供应。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鼓励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市、叶城县、巴楚县、莎车县等县市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探索“基金+产业”投资发展模式,对锂电新能源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新能源电池产业的有效信贷投放,缓解融资难题。

(四)加快专业人才培引

用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引进的领军人才、精英人才、骨干人才、青年储备人才,给予生活、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补贴补助,通过锂电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集聚,培养和吸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一体化发展。

(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建立重大项目地区领导督导联系,各县市、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在办理立项、备案等环节涉及用能、土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落实“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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