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4月19日,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明确,深挖空调负荷资源调控潜力,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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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2023年迎峰度夏前形成夏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

2023-04-25 11:07 来源: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4月19日,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深挖空调负荷资源调控潜力,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空调可调负荷柔性管控,减少高峰用电时段负荷调控压力,逐步实现一般电力缺口情况下不依靠工业企业调峰,极端情况下为企业生产调整留足时间,全力保障民生、重要场所和重点企业用电,助力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和用电安全。

2023年迎峰度夏前,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空调资源摸排,优先开展1000千伏安以上公共建筑空调可调负荷管控建设,形成夏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2023年底前,完成630千伏安以上公共建筑空调可调负荷管控建设,最终形成夏季6万千瓦、冬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单位,市各功能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迎峰度夏(冬)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切实推动空调负荷参与调峰降荷,在全社会倡导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共同营造简约适度、绿色发展、共创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宿迁经济率先好转腾挪更多电力资源。现将《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商务局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网宿迁供电公司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负荷管理,切实做好迎峰度夏(冬)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充分推进空调负荷参与调峰降荷,为宿迁经济率先好转腾挪更多电力资源,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2023年度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资源统筹与综合利用,以加强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为主线,促进全市空调用电节能增效,有序应对夏(冬)高峰用电紧张情况,助力建设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工作目标

深挖空调负荷资源调控潜力,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空调可调负荷柔性管控,减少高峰用电时段负荷调控压力,逐步实现一般电力缺口情况下不依靠工业企业调峰,极端情况下为企业生产调整留足时间,全力保障民生、重要场所和重点企业用电,助力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和用电安全。

2023年迎峰度夏前,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空调资源摸排,优先开展1000千伏安以上公共建筑空调可调负荷管控建设,形成夏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2023年底前,完成630千伏安以上公共建筑空调可调负荷管控建设,最终形成夏季6万千瓦、冬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空调可调负荷资源库

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宿迁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配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开展摸底调研,掌握楼宇建筑面积、取暖制冷设备、用能需求等关键信息,建成全市空调负荷资源数据库。报经政府同意后,把空调负荷管控纳入电力保供方案,常态做好增量数据维护。

(二)开展空调可调负荷监测改造

根据空调负荷资源调查清单,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一楼一案”原则,由供电公司分批组织开展现场查勘,差异化制定负荷监测和调控方案(分体空调使用末端控制方案,VRV空调采用集中控制方案,水冷风冷机组采用集中控制+末端组合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改造进度,最大限度降低改造影响。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先试,全力配合开展空调可调负荷接入改造。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做好负荷资源监测和调控。逐步推动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等电力用户充分参与,持续扩大全市可调空调负荷规模。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空调负荷调查和管控协调工作。

(三)完善空调可调负荷管控机制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主动参与需求响应,按照市及各县(区)能源保供协调小组要求,迎峰度夏(冬)期间加大空调管理力度,错开电网用电负荷高峰。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用电主体做好空调负荷管控工作,鼓励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等用电主体落实空调温度管控措施,采用关停无人(少人)区设备、营业结束前提前关闭空调、错峰用电等方式,开展能耗管控。省、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发布负荷管理预警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落实空调负荷压降任务,实时监督空调负荷管控情况,督促违规超用主体压降空调负荷,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提升空调用电节能降耗水平

鼓励公共建筑业主积极实施空调节能改造,应用能效等级高、节能效果好的空调设备,进一步优化空调等大功率设备运行管理,定期开展保养维护,逐步淘汰高耗电、高耗能技术和产品,提高社会综合能效水平。供电公司要加强服务和技术支撑,协助编制内部负荷管理和节能提效方案。

(五)提升全社会节约用电意识

倡导工业错峰用电、市政照明节电、商业合理用电、居民节约用电,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多形式开展电力供需形势、电力知识科普和节约用电宣传,开展节能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推动养成科学使用空调、自觉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全面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畅通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区)和市直相关用电主体开展负荷调查和管控工作。各县(区)发改部门要依据本意见牵头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及时协调解决空调负荷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协同管理,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区)结合实际推动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作,或建立负荷资源管理和闭环管控机制,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开展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摸排用户生产特点和负荷特性;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电力供需平衡状态,依据用能实际合理确定空调负荷管理方式,满足合理用能需求,防范用电安全、舆情和民事纠纷等风险发生。

(三)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对空调负荷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各县(区)将相关工作成效纳入地方综合考核或其他专项考核。对积极参与空调负荷调控的公共建筑用能主体,各级发改和供电部门依据省市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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