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7日,“广西公安厅欠费48万被停电”一事在网络流传,一份由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向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发出的欠费停电通知函引发关注。
《通知函》中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是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依法供电的客户,应承担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义务。截至2023年2月24日,公安厅位于新民路34号用电区域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 483848.85元(其中电费本金:477791.09元,违约金:6057.76元)。文件中明确,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和第39条以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停止供电。通知告知该公安厅,为减少停电造成的影响,请于27日前结清上述电费。
当日中午,南宁市供电局客服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电费已经于27日10点左右结清,缴费金额为477791.09元,没有停电记录。
对此,2月27日下午,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对次情况作出说明。其真实原因是:公安厅搬迁后,陆续调整了一批其他单位入驻该办公区,各单位电费由公安厅原办公区总表统一计量收缴。2023年1月,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期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