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3年工业节能工作目标及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将重点针对数据中心展开专项监测。
通知明确了海南省节能降碳目标:力争202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2年下降4%,全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达到30%。并围绕“摸底挖潜,提质增效”,“壮大节能产业”,“加快发展循环利用经济”“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四个层面提出了11项重点工作。
其中,在“强化工业节能监察”方面将开展重大工业专项监察,数据中心被纳入。通知强调,将重点针对炼油、乙烯、水泥、平板玻璃、化肥等五大行业和数据中心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监察,做好节能监察数据汇总、分析和应用。
2023年工业节能工作目标及要点
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持续回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维持低位运行态势,全省工业节能降耗形势整体向好,但仍不能掉以轻心。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资源利用水平,助推我省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目标
要紧紧围绕全省2023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全面加强工业节能管理,挖掘节能潜力,发展节能产业,严格节能执法,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工业领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力争202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2年下降4%,全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达到30%。
二、重点工作
(一)摸底挖潜,提质增效
1.开展调研摸底。组织专业力量,对全省工业规上企业的节能现状进行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工业重点企业的用能指导,进一步找准工业节能降耗方向与路径,做到有的放矢。
2.深挖节能潜力。加强能效对标达标工作,推进工业节能管理规范化,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等节能技术设备,引导支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技术升级,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燃气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改造,推动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企业能源计量和统计体系,提升能源管理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3.加强示范引领。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我省工业园区、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示范试点等工作。继续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和“能效之星”产品、“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等示范。
(二)壮大节能产业
4.引进先进节能专业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先进的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对接,争取引进先进的节能机构与节能技术,壮大我省节能技术服务产业,不断加快我省节能产业发展。
5.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鼓励工业企业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保管理方式实施节能环保改造搭建服务平台。
6.强化项目储备和推动落地。围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等方向,谋划促进行业节能降碳、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碳捕集封存和利用等绿色低碳项目,同时积极引进储备节能项目,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三)加快发展循环利用经济
7.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废等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和服务,鼓励企业与评价机构自愿开展评价活动,推进昌江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昌江铁尾矿砂利用项目等项目建设,加强工业废渣、废石粉、尾矿、污泥废物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我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8.推进工业污水综合利用。加强与水务厅、生态厅等单位的协同联动,加快国家鼓励的先进工业节水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增强节水技术能力,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推动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污水综合利用水平。
(四)强化工业节能监察。
9.开展重大工业专项监察。组织实施 2023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计划,重点针对我省炼油、乙烯、水泥、平板玻璃、化肥等五大行业和数据中心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监察,做好节能监察数据汇总、分析和应用。
10.开展日常监察工作。结合工信部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季度对全省工业用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能评制度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执行情况实施等开展日常监察。
11.大力宣贯节能法律法规。结合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班,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解读,组织各级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工业重点企业等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工作认知,做到有法必依,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