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张北的风点亮北京的灯”一度成为脍炙人口的刷屏金句。为了办好史上首届碳中和奥运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及首都、冀北、河北电力交易中心累计开展8批次冬奥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55亿千瓦时,时间覆盖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不过,在冬奥会之外,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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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点赞!这份报告为北京市绿电交易提出五大建议

2023-01-06 15:12 来源:能见 作者: 能见

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张北的风点亮北京的灯”一度成为脍炙人口的刷屏金句。为了办好史上首届碳中和奥运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及首都、冀北、河北电力交易中心累计开展8批次冬奥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55亿千瓦时,时间覆盖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不过,在冬奥会之外,目前首都参与的绿电和绿证交易量排名并不靠前。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首都绿电交易仍面临诸多困难,包括首都本地绿电资源少、首都电网结构存在特殊性、域外地区惜售绿电、用户购买绿电意愿不强、绿证核算方式亟待明确等。

为深入落实“双碳”目标,厘清首都绿色电力采购交易机制,北京能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能源基金会委托,承担“首都绿色电力采购交易机制政策建议”课题。一年多来,课题组积极组织来自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清华大学、中国电科院以及发电集团、新能源企业等相关单位专家,通过会议讨论、调研、走访等形式展开研究。

近期,该课题组完成《首都绿色电力采购交易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并已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首都绿电交易与外省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差异,课题组通过分析北京所属京津唐、华北电网的网架结构及首都的资源禀赋、绿电交易现状,对比冬奥绿电和国内部分省绿电交易典型案例,给出了首都绿电采购相关的建议,并从深层次分析了电-碳市场联动、绿电消费证书国际互认的可行性。“今年初,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针对国家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希望课题组有机会继续深入地进行跟踪和研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两个很关键的时间节点:一个是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一个是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北京的碳达峰压力并不大,但北京作为首都应该在绿色消费、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等领域为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绿电交易,去实现城市的绿色低碳转型。”一名来自发电集团的课题组专家说。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首都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有序开展,北京市城管委于2022年12月16日印发了《北京市2023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目前,绿电交易政策制定方面全国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此背景下,课题组编写的报告为北京市绿电交易政策编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给北京市绿电工作带来了很大帮助。

能源基金会代表周锋表示,课题组高质量地完成了项目计划,项目报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实操性和可落地价值,能源基金会将持续关注绿电交易,并希望参与支持后续关键问题的研究。

以下是《首都绿色电力采购交易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就首都绿色电力交易提出的五大政策建议:

一、首都绿电交易建议

第一,加强绿电区外购电。

倡导用户与区外绿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约,积极争取输电配额并加强自身绿电购买力。建议一是鼓励绿电用户与区外绿电企业签订年度合约并建立长期合作联系;二是在年度和月度市场中争取更多的绿电落地首都输电配额;三是通过社会宣传、舆论引导激发终端用户的绿电使用意识并推动构建全民分摊环境价值的机制。

第二,推动首都绿电建设和消费,打造自身硬实力。

其一,尽快核查北京地区绿电开发潜力,构建绿电用电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分布式电力交易落地实施。建议一是推动制定首都绿电开发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激励政策;二是大力推动建设柔性负荷资源,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三是推动分布式电力交易落地,建立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其二,出台激励型政策激励用户主动消纳绿电,推进构建绿电交易资金形成良性疏导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导用户主动采购和消费绿电;同时出台高耗能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的责任权重政策,积极推进绿证、碳市场的建设和协调发展。

其三,保障绿电交易电量按计划完成交割,大力推动负荷侧灵活性资源协同新能源生产消纳。一方面鼓励发电侧资源开展灵活性改造;另一方面在有限发输电资源条件下,大力推进负荷侧灵活性资源参与电力调控,保证电力平衡加大新能源发电和消纳。

其四,深入推进绿电交易,鼓励用能企业开展“证电合一”的绿电交易,或者与新能源企业达成长期购电协议(PPA)。鼓励用能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获得消纳凭证。与此同时,引导新能源企业放弃补贴,参与“证电合一”的绿电交易,满足金融、高科技等行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的绿电消费需求。

其五,完善绿电交易机制,推进构建“双绿电交易”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全流程。建议建立双重绿电交易品种,现有绿电交易为绿电交易A,保障消纳和享受新能源补贴的电量作为绿电交易B,通过结算分劈提供用户绿电使用电量,为后续绿证、碳交易提供交易依据。

二、区外绿电交易建议

建立跨区绿电的途径与计量分解机制,实现跨区绿电环境价值。通过顶层设计建立绿电整体核算和分解体系,实现分层分区和转供绿电的全面核算。建议采用“平均绿电”的方式,即先在一级电网中,从源端到受端按关口上网和下网计算绿电,然后逐级分解,由此可以到每一个受端给出平均的绿电消纳量。

三、绿证交易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证电合一”的绿证颁发和交易分配机制。建议有序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绿电交易主要开展“证电合一”的绿电和绿证捆绑式交易,绿证市场主要开展非捆绑式绿色证书交易。建议统一当前绿电发电量证书与绿电消纳量证书为绿色责任证书,由国家统一机构生成,交由交易机构确定其证书初始权益归属。

第二,构建绿证环境价值实现的绿证市场交易机制。建议积极探索创新不同的政策机制激励绿证市场交易活力,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机制,引导电力用户绿证消费需求,同时积极推动绿证核算与碳排放权履约的衔接。

四、绿电市场与碳市场联动

建议在实现“证电合一”基础上更进一步,建立电力市场绿电交易与碳市场CCER交易的共享联动和可追溯机制,具体实施时应关注五点:1)促进新能源发展,增加新能源装机水平;鼓励新能源消费,促进新能源消纳,双措并举;2)避免绿电与碳市场CCER重复计算,建立溯源机制,提高绿证的国际认可度;3)引导国际化企业、外向型企业、高新企业等积极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提高绿电与产品竞争力的适配度,避免资源浪费,保持国际竞争力;4)倡导绿电与CCER有序共存,绿电重点适配国际化、出口型、高新企业,后者在碳排放权市场满足控排企业降低履约成本;5)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国际认可度。

五、绿电与国际碳市场互认

建立与国际碳市场互认和技术储备。我们应与国际各相关方一起推动全球碳交易和碳市场的建设,包括碳信用的衡量标准、全球碳价的形成以及碳市场的互联互通。建议在中欧之间、亚欧之间研究建立专项基金,专门处理跨欧亚交通的排放问题。在技术储备方面,可利用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自信任、公开透明、不可篡改、集体维护以及隐私保护等特点,在跨国互认中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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