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北电网灵活调节容量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各省(区)调及时将直调火电厂(企业)、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的市场申报信息上报至西北网调。新型储能不分档申报,申报容量上限为额定容量,申报价格区间为(0,10

首页 > 储能 > 储能市场 > 辅助服务 > 政策 > 正文

新型储能申报价格最高100元/(MW•日)!西北电网灵活调节容量市场规则征意见!

2022-12-02 16:37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北电网灵活调节容量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省(区)调及时将直调火电厂(企业)、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的市场申报信息上报至西北网调。新型储能不分档申报,申报容量上限为额定容量,申报价格区间为(0,100]元/(MW•日)。在常规电源计量关口内的储能视为发电侧自身调节能力,与发电企业联合申报。新能源场站装设的储能,可以全部或部分容量进行申报,在西北区域调峰容量交易中的出清容量,需全额参与省内调峰市场及西北省间调峰市场。西北区域内火电厂(企业)、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可报量报价参与西北区域顶峰容量交易。

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