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2年11月4日,江苏省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对《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实施办法中共二十七条,为加快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高效使用而制定。其中提到,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应按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0%配建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并优先布设在公共车位,有序充电桩应具备智能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的功能,实现错峰智慧充电。
原文如下:
关于对《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高效使用,结合《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新汽工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研究修订了《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修订质量,现就《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日。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您的宝贵意见(邮箱291516967@qq.com,请写明修改内容及理由、提出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我们将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需求,对于科学合理的将予以充分吸纳。
附件:《昆山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2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