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电网企业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其中采取挂牌交易方式的,按当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控股的售电公司,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全省市场化总电量(不含电网代理购电电量)的20%。
采用“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优先发电参与市场,不断提高跨区跨省优先发电中“保量竞价”的比例,应放尽放,实现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规模相匹配。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江西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能源局组织起草了《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2年6月25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