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6日,松原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据了解,该项目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招标内容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需求包括50辆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车辆尺寸8.5(±0.5)米,动力电池要求宁德时代,电池标称电量105kWh(±5kWh);20辆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车辆尺寸8.5(±0.5)米动力电池要求宁德时代,电池标称电量90kWh(±5kWh)。
原文如下:
松原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原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HZB-2022-013
项目名称:松原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15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50辆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满足市内公交出行需求,车辆尺寸8.5(±0.5)米,动力电池要求宁德时代,电池标称电量105kWh(±5kWh)且需配置冷暖空调,座位数25(±3)个,核载人数47(±2)人,车辆适合北方寒冷地区使用,符合当地环保节能减排要求,且能够提供电池质保和完整售后服务。要求车辆使用年限小于40个月,50台车为同一批次公告产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相同,车身颜色图案相同。
2. 采购20辆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满足市内公交出行需求,车辆尺寸8.5(±0.5)米动力电池要求宁德时代,电池标称电量90kWh(±5kWh)不需配置空调,座位数25(±3)个,核载人数47(±2)人,车辆适合北方寒冷地区使用,符合当地环保节能减排要求,且能够提供电池质保和完整售后服务。使用年限小于80个月。20台车为同一批次公告产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相同,车身颜色图案相同。
项目地点:松原市宁江区东镇大路4388号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并支付车款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项目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或经营的合法资质。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原标题:松原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