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全球范围内出现能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我国亦出现能源供需偏紧,煤价大幅上涨,部分地区“拉闸限电”现象。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采暖季能源供需和价格运行较为平稳,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进入2022年以来,受新冠疫情持续、流动性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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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平:能源“保供稳价”面临新挑战 需要新对策

2022-05-13 09:12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刘满平

去年下半年,全球范围内出现能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我国亦出现能源供需偏紧,煤价大幅上涨,部分地区“拉闸限电”现象。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采暖季能源供需和价格运行较为平稳,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进入2022年以来,受新冠疫情持续、流动性泛滥,尤其是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市场更加严峻复杂和动荡,与去年相比,我国能源“保供稳价”面临新的压力与挑战,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需要新对策、新思路。

综合来看,当前能源“保供稳价”面临的挑战来自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国际能源市场急剧动荡与变革;国内能源市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具体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因投资放缓、产能扩张受限、供应偏紧,叠加2月24日爆发的俄乌冲突,2022年以来国际油气、煤炭等能源价格多次冲高。世界银行预计2022年全年能源价格将上涨50%,布伦特原油均价将达到100美元/桶,为201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欧洲煤炭和天然气价格创历史新高。其中,天然气价格将较2021年上涨1倍以上。

二是俄乌冲突爆发后,欧洲为摆脱对俄能源依赖,势必将增大非俄地区能源进口,全球能源格局重塑,非俄地区的能源争夺激烈。

三是美欧对俄发起SWIFT制裁,俄罗斯实行天然气“卢布结算令”,诸多制裁与反制裁措施将推动国际能源交易方式、计价结算信用体系等发生深刻变化,国际能源市场贸易风险以及不确定性或将进一步提升。

四是近三年来,国内不断出现的散发疫情对企业经营和居民就业带来严重影响,部分疫情严重地区工业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工、停产,工业企业利润大幅下滑,就业形势严峻,居民收入增速放缓,企业和居民承受力下降,给能源价格向下游疏导带来一定的阻力。

五是对“保供稳价”主力军煤电企业而言,今年一季度国内电煤价格总体涨幅高于售电价格涨幅,导致全国煤电企业燃料成本额外增加1300亿元左右,目前大型发电集团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现金流异常紧张。对煤炭企业而言,短期内扩大煤炭产能、增加产量与我国“双碳”长期目标相冲突,而且,当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相对突出,受进口煤价大幅上涨、国内电煤价格限价影响,部分煤炭企业增产意愿不强,一些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较低。

六是今年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出台更加严格的通行管控措施,部分地区甚至层层加码,“以邻为壑”,导致物流交通运输不畅、货物运输量下降,运费上涨,短期内不仅增加了中间流通成本,还增大了部分地区能源供需错配的风险。

能源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支撑,能源价格稳定,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就能基本稳住,能源“保供稳价”是整个大宗工业品“保供稳价”的核心和关键。所以,在新的形势下,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同时也要看到,上述6大挑战中,有些挑战是短暂和局部的,可以通过一些政策的实施立马见效,例如部分地区物流因疫情受阻,中间流通成本短期内增加等问题。有些挑战是长期性的,需要持续不断地去面对和克服。例如俄乌冲突后国际能源格局动荡与调整带来的挑战。而且,基于能源禀赋以及制度优势,我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也有信心、有办法保障国内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第一,努力增加产能,夯实能源生产基础。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加强考核力度,督促煤炭主产区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积极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释放先进产能,确保完成“年内再释放产能3亿吨/年以上,日产量达到1260万吨以上”的目标,保持煤炭产量在合理水平。大幅增加油气勘探开发投入,保证资本投入,利用高油价契机启动部分难动用储量,优化生产作业措施,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大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大幅增加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统筹增加各类发电有效出力。

第二,着力加强能源储备,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快推进2亿吨以上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新增50亿立方米以上储气设施,推动全国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达到3亿千瓦以上,引导重点能源生产企业和能源大用户加强社会责任储备,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三,推动能源进口多元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利用俄罗斯能源出口向东转移机会,加快推进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有序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进口规模稳步增长,推动远东线管道开工建设,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适时开展中蒙俄天然气管道建设谈判。继续巩固和加强同第三世界能源生产国(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密切合作,积极推动全产业链合作,不断充实丰富能源合作内涵。

第四,稳步推进能源转型,避免化石能源价格大幅波动。在保证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着力统筹好能源转型和能源禀赋关系,坚持以减碳去煤不减生产力、不降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为导向,“先立后破”,消除高碳能源企业不敢大力发展的后顾之忧,避免过早削减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投资,引发化石能源价格短时间内大幅波动。

第五,进一步细化稳定能源价格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各项安排部署,优化当前货车通行管控政策,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提高能源物资流通效率,降低中间流通成本。充分发挥能源中长期合同的作用,对涉及民生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用煤、用电、用气,实现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牢牢抓住煤价这个能源“保供稳价”的“牛鼻子”,落实好煤炭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和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煤炭生产企业和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成本变化,引导煤炭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让电力价格更加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强化能源市场监管,管控资本投机炒作,降低能源价格的非理性波动。

第六,提升能源“保供稳价”的社会承受能力。在全球能源价格高企的情况下,除了强调能源供应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外,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企业、居民对能源价格的承受能力。首先,立足于发展是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财政、货币、投资、产业等方面政策合力,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改善市场预期,稳定经济增长,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稳,才能底气足。其次,减税与退税并举,大力减轻企业负担,尤其是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小微企业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助企业焕发生机。再次,围绕就业优先目标,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中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提升居民对能源价格的承受能力。

(作者供职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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