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启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主体包括:统调发电企业、已注册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大用户。重庆电力交易中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分析评价,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电力市场主体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未按要求及时披露、变更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市场主体,一年之内出现上述情形不超过两次的,交易中心给予通报提醒;一年之内出现上述情形两次以上的,交易中心汇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采取相关行政措施督促其整改。
详情如下:
关于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国能发监管〔2020〕56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电力市场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已于2021年6月底完成了市场运营机构及电网企业相关信息披露,现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披露责任主体
本次启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主体包括:统调发电企业、已注册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大用户。
二、披露内容
1. 信息分类
按照信息公开范围,电力市场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公开信息、私有信息。其中,公众信息指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信息披露平台无差别查看此类信息;公开信息指向所有市场成员披露的信息,完成市场注册的市场主体登录信息披露平台后可查看此类信息;私有信息指向特定的市场主体披露的信息,私有信息严格限制查询范围,完成市场注册的市场主体登录信息披露平台后可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信息,如结算曲线、报价信息等。
2. 披露内容
市场主体按照《华中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办法》(华中监能市场〔2022〕82号)、《重庆市电力中长期市场信息披露明细清单(暂行)》(渝经信函〔2022〕20号)文件要求,披露公众、公开、私有信息。
现阶段首先完成公众、公开信息的披露;私有信息请各市场主体做好收集整理,待市场进一步放开时适时披露。
三、披露流程
市场主体信息披露流程分为信息录入、形式审查、信息发布三个环节。市场主体登录信息披露平台后选择进入披露信息栏目,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审核等操作,提交后进入形式审查环节。交易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形式审查未通过,将驳回至信息录入环节,市场主体修改后重新提交形式审查。
市场主体首次披露信息时,如披露信息涉及市场注册内容,信息披露平台将自动抽取此部分信息提交市场主体审核,市场主体若发现基本信息有误,请及时在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模块完成相关信息订正,无误后重新发起信息披露流程,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工作时限
1. 市场主体方面
(1)2022年5月1日前在各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请于5月底前在信息披露平台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新增的市场主体请在注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3)披露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相关市场主体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申请变更信息。如发生信息驳回情况,相关市场主体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改,并再次提交形式审查。
2.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方面
(1)重庆电力交易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披露信息的形式审查并对外发布。
(2)受理社会公众、市场主体提出的披露信息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解释、说明。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场主体高度重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易于使用。
(二)各市场主体按照标准格式向信息披露平台提供信息,由重庆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信息披露平台统一对外发布。
(三)各市场主体不得违规获取或者泄露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其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发表可能影响市场成交结果的言论。
(四)市场主体需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培训,明确保密责任,必要时需对办公系统、办公场所采取隔离措施。
(五)重庆电力交易中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分析评价,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电力市场主体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未按要求及时披露、变更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市场主体,一年之内出现上述情形不超过两次的,交易中心给予通报提醒;一年之内出现上述情形两次以上的,交易中心汇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采取相关行政措施督促其整改。
附件:
1.《华中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办法》(华中监能市场〔2022〕82号)
2.《重庆市电力中长期市场信息披露明细清单(暂行)》(渝经信函〔2022〕20号)
3.重庆电力交易平台信息披露操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