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安排,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专项方案并组织视频宣贯培训,全面启动为期1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聚焦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的装置,从基础管理、设备与管道安全、工艺安全、仪表控制系统安全等4个方面,全面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建立线上台账;区分高、较高、一般和较低4类风险,开展“一装置一策”分类整治,推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老旧装置依法淘汰、改造提升和常态化严格管控。
此外,专项整治分为企业对标自评、省级层面和中央企业总部深度评估、分类整治及执法检查四个阶段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建立月调度通报机制,强化跟踪督办,适时组织督导核查,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随着我国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部分早期建设的化工装置已运行较长年限,设备疲劳、管道老化、系统故障率上升等问题逐步显现,稳定性可靠性降低、安全风险增大,近年来已引发多起事故。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是全面排查、精准管控化工行业发展进程中积累风险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必然要求。
在此之前,应急管理部就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的安全风险排查与评估分级,实施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分类整治与管控。《征求意见稿》明确,所谓老旧装置,即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许可或使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中建成投产20年(含)以上的装置(包括独立装置和联合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爆炸物、剧毒(高毒)气体和液体,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反应器、压力容器、常压储罐、低温储罐等。
今年初,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指出,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3月4日,应急管理部召开视频会,部署危化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会议指出,危化品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是今年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要围绕形成上下贯通、覆盖广泛、功能丰富、利企便民的新版系统目标,扎实做好“升级用户网络、升级数据库质量、拓展系统应用”工作,加快实现用户网络部、省、市、县、化工园区五级贯通,实现登记数据库危化品生产、进口和化工、医药企业全面覆盖,为危化品风险管控和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要稳步推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拓展登记系统在化工园区、老旧装置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等方面的功能,在深化融合中提升系统应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