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方案指出:
1.加快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进一步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拓宽交易主体,推进储能设施、各类灵活性调节电源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建立各类电源、电力用户参与辅助的费用分担共享机制。提高辅助服务补偿力度,通过市场手段充分挖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2.推广储能商业运营模式。建立储能服务购买机制,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偿提供储能服务,服务费用以不高于建设方案规定比例储能建设综合成本且保障储能建设企业合理收益为前提,由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与储能运营商协商,一次性或按年度支付。持续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构建用户侧储能盈利模式,推进用户侧储能加快发展。
3.推动非水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合理分配各市场主体的清洁能源消纳权重,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承担消纳责任的清洁能源消纳责任机制。适时组织核定我区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小时,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消纳。
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桂发改新能规〔2022〕22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区内各电网企业、各新能源发电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