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3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的通知。发电侧结算细则调整了偏差电量结算及考核方式 调整了发电企业超发结算价格和偏差考核价格;对纳入市场 化交易范围的发电企业,超发电量在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电量2%及以内的部分调整为按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加权均价结算,偏差电量考核阈值由总合同电量的 2%调整为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 电量的2%。 (二)调整了部分交易品种的结算 取消了铝电合作、自备机组停发替代、低谷弃水、居民电能替代、火电增发交易结算,新增了火电、风电及光伏省内直接交易结算。
用电侧结算细则主要变化(一)调整结算单元电力用户以户号为交易结算单元,按户号开展结算。(二)调整火电电量打捆购入方式 打捆购入的火电电量包括省内火电电量和省间外购电量。当 实际火电电量小于市场化工商业用户应打捆购入的火电电量时,不足部分由新能源及燃气机组的优先电量补足。(三)取消部分交易品种 取消铝电合作、自备机组停发替代、低谷弃水交易品种。 (四)调整偏差考核类别 参加多品种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按全风光高耗能、水 电消纳示范、其他交易品种(留存电量、常规直购、战略长协、 丰水期富余电量、电能替代)3个类别分别进行偏差考核。 (五)调整偏差考核阈值用电侧偏差考核阈值调整为2%。(六)调整售电公司价差收入计算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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