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向江苏港恒配售电有限公司颁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公司成为从事宿迁恒力时尚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电力业务合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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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港恒配售电有限公司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021-12-23 08:44 来源:运河港配售电 

2021年12月16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向江苏港恒配售电有限公司颁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公司成为从事宿迁恒力时尚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电力业务合法主体。

江苏港恒配售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注册成立,是全国增量配电改革第五批试点单位,股东为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宿迁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为保障企业依法合规运营,公司将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安排专人与省能监办对接联系,系统梳理申报流程,细化完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电话沟通、面对面汇报等方式,积极跟进审批流程,最终顺利通过审核。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取得,为港恒配售电公司实体化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港恒配售电公司将积极探索创新模式,着力降低客户用电成本,释放电力体制改革的政策红利,加快构筑试点区域“用能成本洼地”“获得电力高地”,为建设“宿迁浦东”贡献公司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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