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对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公共独立系统项目进行核查。
重点核查内容:
一是电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
二是电网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并及时、公平拨付补贴资金;
三是电网企业是否按相关补贴政策、拨付要求发放补贴资金;
四是电网企业是否按要求完成绩效评价;
五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手续不全、规避行业管理、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与核准(备案)容量不一致等情况;
六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上网电量异常的情况;
七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已达合理利用小时数;
八是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化石燃料掺烧及排放不达标问题;
九是公共独立系统运行情况、运维成本核算等。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要求各集团/企业组织所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单位于2021年8月1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项目核查信息填报”模块完成相关项目的信息填报工作。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