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推动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推动制定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创新“6+1”领域和11个设区市达峰方案编制,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强化达峰目标责任落实。推动煤炭消费和工业领域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等率先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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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2021-06-25 11:17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深入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完善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气化率。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构建结构多元、供应稳定的现代绿色能源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控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推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化多层级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协同增效,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推动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推动制定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创新“6+1”领域和11个设区市达峰方案编制,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强化达峰目标责任落实。推动煤炭消费和工业领域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等率先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快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控制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部署,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对发电行业实行总量和单位产品碳排放控制约束,控制行业碳增量指标。增加林业、海洋、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实现全覆盖,交通运输结构和交通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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