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0〕84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08号)、《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始深圳市2021年电力用户申报。
申报条件
2021年深圳市工商业企业申报电力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的年度用电量条件分别是8000万、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
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直接交易扩大试点的电力大用户须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填写《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报告抬头为:广东省能源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合并申报的需列明所有公司名单及各公司用电量明细表作为报告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总分公司合并申报的需提供所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母全资子公司合并申报的需提供所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子公司股东情况证明(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自行打印)。
(三)企业立项批复的复印件。外资企业需要提供外商批准或备案证书,国有企业需要提供成立批文,重大项目需要提供发改等部门的重大项目批准文件或规土部门的用地许可文件等,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不同提供不同的材料;如果除了营业执照外没有别的批复,可写清楚说明代替。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母全资子公司合并申报的需提供所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商业企业等无污染排放企业可以提供办公场地的环评文件。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写清楚说明代替。
(七)能源审计报告(没有可不提供)。
(八)企业行业准入证明文件,无准入要求的行业可写清楚说明代替。
(九)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十)详细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当地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及接线图、装建容量、用电类别、上一年最大负荷及用电量、下一年预计最大负荷及用电量、典型年份月负荷曲线、本企业近三个月电费缴费发票。
(十一)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表。
(十二)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红章),不可用盖骑缝章代替。各联系人移动手机为必填项。
怎么申报?
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可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准。
申报地点
深圳各区工信局
其他说明
(一)所有电量均指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电量。2020年(以材料合格受理时间为准)提交材料的企业,可使用2019年全年用电量或2020年已发生用电量作为审核依据;2021年提交材料的,可使用2020年全年用电量或2021年已发生用电量作为审核依据。
(二)需合并电量申报的企业,只适用于同在深圳、同一企业法人(指股权关系,非指法定代表人)的经济实体,即有且只有总公司和分公司,或母公司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可以不带母公司或总公司,由子公司或分公司联合申报。
(三)只满足2021年政策而不满足2020年政策的电力用户,2021年方可进入电力市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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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深圳市电力大用户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