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热词TOP1:电价:10月2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销售电价方面,对比2019年7月版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此次公布的2021版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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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核定新一轮输配、销售电价 上海公示首批10家售电公司】售电一周要闻(1102-1106)

2020-11-06 14:14 来源: 北极星售电网 

本周热词TOP1:

电价:10月2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销售电价方面,对比2019年7月版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此次公布的2021版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变,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最高降幅在0.065元/千瓦时。

本周热词TOP2:

上海售电市场:10月3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公示了首批10家申请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时间1个月。这10家售电公司中,3家国企,1家央企控股,6家民营企业,可见民营资本参与上海售电市场的积极性较强。7家为上海本土企业,3家跨省企业(其中2家江苏企业、1家北京企业),外省的三家售电公司全部为民营企业。第一批售电公司的公示标志着上海售电侧改革完成第一步,距离稳步放开售电市场交易,建立科学完备的售电侧市场体系,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一目标又近了一步。

本周热词TOP3:

电力市场:本周福建能监办印发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电力市场涉及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市场运营、市场监测、市场干预、信息公开和报送披露等进行监管,以规范福建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另外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三季度电力生产及市场运营信息披露报告,称截至9月末,四川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10134家,较年初增长68.7%,同比增长83.15%。其中发电企业309家,售电公司228家,电力用户9597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报告,1-9月,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总额为4921.45万元。其中正收益48家,收益4943.92万元,负收益5家,收益-22.47万元。

更多精彩请关注“北极星售电一周要闻”(1102-1106)

政策:

1、江苏公布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最高降幅6.5分

江苏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江苏省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输配电价最高降幅为0.0666元/千瓦时,销售电价最高降幅在0.065元/千瓦时。峰谷价差空间扩大。

销售电价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降低0.0051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1-10千伏降低0.035元/千瓦时,20-35千伏降低0.039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降低0.045元/千瓦时,110千伏降低0.055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降低0.065元/千瓦时。

此外,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降幅最大的为220千伏及以上,高峰、平段均降低0.065元/千瓦时,谷段降低0.08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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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其中在《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交易产品包括排放配额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碳排放权产品,经生态环境部备案后用于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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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市场主体同类型企业不得通过会面、通信等各种方式进行意思联络

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印发了《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场成员的责任与权力,对电力市场涉及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市场运营、市场监测、市场干预、信息公开和报送披露等进行监管。

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对象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

电力市场的交易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市场主体同类型企业不得通过会面、通信等各种方式进行意思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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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4、上海公示首批售电公司 这10家企业率先试水

10月12日上海启动首批售电公司入市注册,10月3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公示了首批10家申请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时间1个月。这10家售电公司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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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5、2020年三季度四川电力生产及市场运营信息披露报告:截止9月末市场主体10134家

截至9月末,四川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10134家。

电力用户:从电压等级来看,220千伏用户37家,占比0.39%;110千伏用户231家,占比2.41%;35千伏用户388家,占比4.04%;6-10千伏用户8941家,占比93.16%。

售电公司:共计注册228家,其中:省内注册193家,主要集中在成都地区(133家,占比58.59%);省外注册35家。从资产总额来看,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46家,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之间的30家,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152家。从企业类型来看,国营售电公司67家,民营售电公司157家,混合制售电公司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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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庆2020年第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报告:正收益售电公司48家 收益4943.92万元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报告,报告中显示,1-9月,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56家,偏差率超过±3%的有51家,占比91.1%。

1-9月,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总额为4921.45万元。其中正收益48家,收益4943.92万元,负收益5家,收益-22.47万元。直接交易大用户平均获利单价5.5645分/千瓦时,获利总额11218.03万元;零售用户平均获利单价5.2526分/千瓦时,共计获利99757.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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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7、电改又现峰谷电价倒挂:谷段电价高企 峰段电价却跌至谷底

10月20日至22日,山东开展最新一期现货市场调电试运行,结果显示,原本应是峰段时期的上午,现货电价却跌至低谷;而原本应是谷段时期的晚间,现货电价却出现了高峰,价格倒挂现象突出。

这种现象在山东并非首次出现,去年山东现货市场试运行中也出现了电价倒挂。为何该反常现象在山东再次发生?

中嘉能集团首席交易官张骥表示:“由于白天光伏大发,导致现货市场的价格高低时段与峰谷目录电价趋势相反。截至9月底,山东光伏发电装机1952.7万千瓦,居全国第一,新能源装机占全省总装机近1/3。国内其他光伏装机较多的区域也出现了类似现象,现货市场则让这一问题充分暴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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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下 各省消纳现状如何?消纳缺口如何解决?

自2020年7月起,多地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完成相应可再生能源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实质性推进配额制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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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保障机制是通过设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强制性市场份额指标,对各电力市场消费主体的市场行为予以约束,同时通过超额消纳量交易、绿证自愿认购等市场化方式,给予市场主体适度激励,平衡全国范围内可再生能源消纳差异,实现配额义务的有效履约,从而建立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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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9、快讯!刘宝华被免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刘宝华的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刘宝华1963年8月出生,现年57岁。上轮机构改革前,刘宝华是出自电监会系统的干部,在原电监会与能源局合并后出任市场监管司司长,2014年5月调任核电司司长,2017年8月升任能源局副局长至今。

升任副局长后,刘宝华的主管范围包括核电相关司局机构,具体包括核电司、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其他主管司局机构还包括电力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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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家电网: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 电力交易机构持股比例进一步降至50%以下

11月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2020年第四季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三季度国网售电量增长转正,盈利面持续扩大,潜力点有效挖掘。改革开放加快,电力改革积极推进。

毛伟明强调,四季度统筹降电价与提质效,把握好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积极开拓市场、增供扩销,完成电能替代1900亿千瓦时。电力交易机构持股比例进一步降至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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