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热词TOP1:
江苏售电市场:9月24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10月份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5.6分/千瓦时的高价差利好售电公司。据悉,本年度江苏集中竞价交易,5/6月份曾达到-5.8分/千瓦时的价差,本月的价差也算得上是今年以来江苏的第三次高价差。总体来看本年度江苏集中竞价交易的平均交易价差-3.23分/千瓦时,价差水平在全国处于高位。
本周热词TOP2:
安徽售电市场:本周,华中能监局发布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意见,对用户准入条件、交易品种、售电公司规模、允许偏差范围等方面进行规定。电力用户准入方面,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以及年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允许准入,售电公司、一级用户成交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2%~3%。
另外,本周安徽2020年10月份电力集中直接交易结果出炉,成交价差为-3.26分/千瓦时,价差水平比较高。
本周热词TOP3: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本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挂牌,拟引入不超过7家外部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2%。增资完成后,南方电网公司持股比例由66.7%降至约39%,全国率先实现电力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全国首家股份制模式电力交易机构,积极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和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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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1、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意见:规定用户准入条件、售电公司规模、允许偏差范围等
日前华东能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其中称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为: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且单一用电户号年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经营性电力用户;根据市场建设成熟程度逐步放宽至全部经营性用户。
售电公司、一级用户成交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2%~3%。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的偏差电量,按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10%缴纳合同偏差电费。
售电公司的售电规模,由其提交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对应的售电规模、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对应允许的售电规模、政府相关文件确定的售电规模三者中的最小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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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发改委:大力开展综合能源服务 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其中提到: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
大力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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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源荷互动”市场化机制!山西“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智慧能源试点建设方案发布
山西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智慧能源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称,探索构建“源(新能源)-网-荷(电动汽车)-储(蓄电池)”协同运行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提升需求侧主动响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建立“源荷互动”市场化机制。在非电力现货市场模式下,按照“互动电量响应交易、非互动用电量常规交易”原则,设计“源荷互动”市场化机制。互动电量,由负荷聚合商聚合负荷运营商在批发市场中,采用“月度挂牌预出清价格、日前确定弃限电需求与响应、日内计量需求侧响应效果、互动电量日清月结”的方式,开展需求侧响应交易与执行;非互动用电量,参照现行电力用户参与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方式,由负荷聚合商聚合负荷运营商参与批发零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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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4、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三问
广东电力现货8月试结算期间,日前市场的平均价格略高于实时市场的平均电价,逐时对比就会发现,每小时电价差并无明显的相关性。这说明,在目前的市场阶段,价格差还无法形成有效的预测,售电公司通过价差套利存在较大风险。
目前广东参与现货市场的主体不全面,核电、外来电这些大体量主体不参与现货市场,对整个系统运行产生很大影响。市场规则有不合理的地方,但究其根本,制定现货规则时叠加了诸多非市场、甚至非电力行业的多重约束,市场规则只能去适应既定的边界条件,价格自然也无法反映真实的供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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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湖北售电市场调查|民营售电公司路在何方?
湖北的民营售电公司和直购电用户在发电企业那里拿到的电价存在价格差异,这致使民营售电公司在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也就是说,直购电企业不论电量多少,拿到的电价都会比民营售电公司的价格低,完全不以用电的体量来决定价格。以2019年为例,湖北省绝大多数的民营售电公司拿到的电价价差是-5.8厘/千瓦时。而湖北省参与直购电交易的电力用户,可以轻松从电厂侧拿到价差在-8厘/千瓦时左右的电价。这导致很多准备与民营售电公司合作的电力用户,直接弃约进而选择与电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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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真实价格无法体现 增量配电定价困难重重
现阶段,价差是增量配电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但目前试点项目很难通过价差收入在短期内形成合理收益。
以某省输配电价为例,2019年该省一般工商业用电110kV和10kV价差为0.03元/kWh,220kV和10kV价差为0.035元/kWh。配电网接入公网电压等级越低,配电网配电价格也就越低,增量配电网投资越难收回。如果增量配电网未建设高电压等级变电站设施,甚至会出现电压等级价差为零的情况,投资业主可能面临亏本运行。
现有配电价格机制最大的悖论是,一方面鼓励基于“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指导思想去制定增量配电价格,另一方面又把增量配电价格空间限制在无法达到合理收入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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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7、电网企业持股仅为39%!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成全国首个电网持股比例低于50%的交易机构
日前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称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22%,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7个。
增资完成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约为39%,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5%、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为3.5%、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为3.5%,拟引入不超过7家外部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2%,其中2家持股比例各自不超过10%,剩余投资方持股比例各自不超过2%。可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电网企业持股占比低于50%的电力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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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浙江首个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省级建设示范区获批设立 助推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构建
9月22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发文函复宁波市能源局、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同意设立宁波泛梅山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省级建设示范区,这是国网浙江电力迄今获批设立的首个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省级建设示范区。
该示范区将紧扣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需求,实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集约开发、融合发展,重点抓好一项机制、一个系统、一套政策“三个一”建设。即围绕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市场机制建立、源网荷储互动交易子系统建设和配套支持体系研究,积极探索多类型市场化交易品种,引入负荷集成商、虚拟电厂、抽蓄、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构建示范区建设的良好环境,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国网浙江电力能源互联网形态下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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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9、价差-5.6分/千瓦时!江苏10月集中竞价交易再现高价差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10月份江苏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结果显示,共成交电量44.97亿千瓦时,成交价格335元/兆瓦时。成交的44.97亿千瓦时的电量中,售电公司成交38.11亿千瓦时,一类用户成交6.86亿千瓦时。
按照江苏的燃煤标杆电价391元/兆瓦时计算,本月价差为-5.6分/千瓦时,价差又回到了5、6月份的高水平,是今年以来的第三次高价差。
总体看来,2020年1-10月份江苏集中竞价交易总成交电量302.25亿千瓦时,平均交易价格0.315分/兆瓦时,平均交易价差-3.23分/千瓦时,价差水平在全国处于高位,仅次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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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价差-3.26分/千瓦时!安徽省2020年10月份电力集中直接交易成交结果出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2020年10月份电力集中直接交易共成交电量4700兆瓦时,统一出清电价(指发电侧)为382.00元/兆瓦时。
据北极星售电网了解,安徽省的价差计算方式是以目录电价为基准,其计算方式为:目录电价=0.6347元/千瓦时-输配电价0.1671元/千瓦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0.053元/千瓦时=0.4146元/千瓦时,照此计算的话,价差为-3.26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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