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包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住宅小区、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及集中安置小区,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建设的非商品住宅等非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受电工程都属用户工程。供电企业对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将料供应单位,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单位的公平竞争,确保公平无歧视开放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市场。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03月19日
江苏能源监管办2023年02月20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05月17日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2021年09月09日
国家能源局2021年05月10日
国家能源局2020年12月28日
国家能源局2020年12月23日
国家能源局2020年09月02日
国家能源局2020年07月31日
浙江省能监办2020年07月09日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16日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05月13日
中国电力报05月10日
华中能监局05月09日
华东能监局04月25日
南方电网报04月10日
江苏能监办04月07日
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04月03日
人民网03月29日
中国能源新闻网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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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05月16日
黄岩区发改局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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