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包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住宅小区、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及集中安置小区,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建设的非商品住宅等非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受电工程都属用户工程。供电企业对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将料供应单位,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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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监办:进一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

2020-10-10 13:32 来源: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包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住宅小区、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及集中安置小区,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建设的非商品住宅等非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受电工程都属用户工程。供电企业对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将料供应单位,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单位的公平竞争,确保公平无歧视开放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市场。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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