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留存电量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川内西部边远地区水电送出受阻,促进水电就地消纳,以三州各年度工业经济和民生用电实际需求为基础所出台的特殊扶持政策。自2014开始执行,年电量规模80亿千瓦时,涉及135家发电企业、120个市场用户。
为促进四川三州(甘孜、阿坝、凉山州)藏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助推藏区“六保”落地,四川交易中心在“保市场主体”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安排部署全年藏区留存电量交易结算工作,力保藏区市场主体能及时享受改革红利。
四川交易中心一是安排部署留存电量交易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人员分工,确保全年留存电量交易、结算如期完成。二是于5月26日,邀请四川省经信厅,组织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部、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供电公司以及州经信局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三州经信局、供电公司就留存电量结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宣贯留存电量结算规则与偏差考核方式,统一留存电量匹配及调整原则等。
下一步,四川交易中心还将继续推行“精准服务”机制,通过不定期走访留存用户,靶向做好政策宣贯,把握市场动向,了解市场主体需求,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良性交易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