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有关部署,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主动作为,积极谋划,采取实际措施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项目落地。
对未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进行摸底调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四批次批复同意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32个项目纳入全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至今南方能源监管局共对18家试点的项目业主核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还剩14家试点未取得许可。为切实了解未取得许可的试点的具体情况,南方能源监管局根据许可条件要求针对性地制定调研方案,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电网公司以及社会资本的股东收集相关信息,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试点项目推进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制定以问题为导向的精准推进措施提供依据。
加强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沟通,积极研究试点外的增量配电项目的许可准入和监管问题。按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高新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可以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开展配电网业务。为做好电力业务许可“放、管、服”,南方能源监管局主动与地方能源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地方增量配电改革的动态和方向,进一步梳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于增量配电改革的文件,提早谋划,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精神,保持国家政策与地方规划的一致性。
原标题:南方能源监管局加速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