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5个月电价打“95折”,“欠费不停供”可缓缴相关费用……近日,济南市发改委出台系列“硬核”价格政策,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成本压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该政策重点减免企业用能成本,规定2月1日至6月30日,阶段性执行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用户的电价水平,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预计减轻全市电力用户电费负担超过2亿元。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以上部分按实计收电费,暂停执行“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的电价政策。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在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全市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落实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对疫情期间暂不能开工复工企业,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办理。
此外,对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企业,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热,报停期间供热费用予以返还,返还费用按报停天数计算,供热季结束后一个月内由供热企业向用户返还停热期间费用。
原标题:企业用电连续5个月打“95折” 预计减轻电费负担超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