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省能监局发布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称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购售电合同、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的违规行为,同时有违反信用承诺、在山东能源监管办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失信行为,对山东电力市场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拟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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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退市 | 山东一售电公司因未履行购售电合同等原因拟被强制退出山东电力市场

2020-01-02 10:04 来源: 山东省能源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省能监局发布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称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购售电合同、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的违规行为,同时有违反信用承诺、在山东能源监管办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失信行为,对山东电力市场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拟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山东电力市场、且3年内不得进入。详情如下:

关于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山东电力市场的公示

12月24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对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有关情况的通报》(鲁监能市场〔2019〕132号),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存在未履行购售电合同、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的违规行为”,同时有违反信用承诺、在山东能源监管办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失信行为,对山东电力市场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2月27日,为维护山东电力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二)、(四)款,及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专项方案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17〕788号)中《山东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的“三、售电公司培育与管理”“(三)准入和退出管理”“2.退出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局将拟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山东电力市场、且3年内不得进入山东电力市场的处理意见按程序书面告知了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2月30日,收到了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诉意见,并当日反馈山东能源监管办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经核实研究后,决定维持“强制山东广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山东电力市场、且3年内不得进入山东电力市场”的处理意见。

现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4日,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山东省能源局实名反映情况和意见。

联系人:孙 伟 聂晓涛

电话:0531-68627760 68627725

传真:0531-68627732

电子邮箱:snyjdlc@shandong.cn

通信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电力处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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