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印发《陕西发电企业超发欠发电量期末清算细则(试行)》,称发电机组50%负荷率以下产生的省间调峰电量不予追补,作为替发电量,从当月发电计划中核减。鼓励发电企业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减少交易计划执行偏差。超发欠发电量清算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在电量结算实行月结月清后,按月进行。
详情如下: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发电企业超发欠发电量期末清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促进陕西电力市场健康发展,解决交易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差额电量结算问题,保障发电企业上网电能交易计划执行的公平公正性,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编制了《陕西发电企业超发欠发电量期末清算细则(试行)》。该细则于2019年12月12日由陕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书面表决通过,12月18日已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报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细则在提出、讨论、审核、表决及备案等环节中,均已说明主要用于解决2019年及后续年(月)发电企业超发欠发电量期末清算问题,有关各方均无异议。因此,本细则发布之后适用于即将开展的2019年年末及后续年(月)发电企业超发欠发电量清算工作。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反馈。
附件:陕西发电企业超发欠发电量期末清算细则(试行)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